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动态 > 以案说法
无良盗贼专偷医院 落入法网获刑一年半
作者:刑庭 甄瑾  发布时间:2017-02-28 15:50:11 打印 字号: | |

医生、护士是治病救人的天使,医院病人是身处困境的弱者,然而有些无良盗贼却将作案的目标选择在了医院这个救死扶伤的神圣场所,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流窜于天水、定西、兰州三地医院的盗窃案件。

2016630日,被告人牛某某窜至天水市玛利亚医院妇三科办公室,盗得医生葛某某现金2000元。729日,窜至天水市妇幼保健院3楼病房,盗得患者杨某某现金3000元。83日,窜至天水市麦积区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护办室,盗得护士刘某某“OPPO”手机一部(价值1678.32元)。812日,窜至定西市人民医院感染楼3楼病房,盗得患者田某某现金2500元。晚,窜至兰州市城关区兰大二院住院部12楼,盗得患者陈某某“苹果6”手机一部(价值3814.1元)及现金2800窜至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病房,盗得患者范某某LG手机一部(价值1090.32元)。

经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被告人牛某某多次窜入医院盗窃患者财物,情节恶劣,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追回了部分赃物,故可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牛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