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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法院:院长带头执行 力克执行顽疾
作者:执行局 秦风风  发布时间:2017-02-16 18:06:47 打印 字号: | |

法院生效判决能否得到执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当前全社会诟病的执行难问题,秦州区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手段,为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不断努力

2月15日,由秦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小平同志带队调动干警20余人、公务车辆3辆,对一起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顺利完成了执行任务。

该案系健康权纠纷,申请执行人夏某甲为被执行人夏某乙的叔叔,二人因宅基地问题发生冲突,致夏某甲受伤,夏某乙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天,虽多次调解,但二人并未达成一致。经本院审理,最终判决夏某乙在十日内赔偿夏某甲各项损失共计7196元。后因被执行人夏某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夏某甲于2016年2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常年外出打工,法院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局。

春节期间,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回家过年,遂多方打探,最终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村委会,使其叔侄二人达成协议,夏某乙同意给付赔偿款。然而在约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一直拖延履行协议2月15日,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夏某乙住处决定将其拘留。但因夏某乙及其家人顽固抵抗、阻碍执行,执行人员及时汇报情况后,赵小平院长决定亲自挂帅,调动执行指挥车,带领多名执行人员及法警赶赴夏某乙家中,最终成功将夏某乙及其家人拘传到院。面对拘留的后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该案的顺利执结,只是秦州法院众多执行案件中的一件。面对生效法律文书,很多当事人抱着拖一拖、缓一缓的心态,故意逃避法律责任。然而,大势所趋,面对依法治国的国策,解决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在此,我们也对故意规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提出衷告,面对法律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一切措施,用足信用惩戒、司法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手段,着力保障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履行,力克执行难顽疾。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