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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拘留 让“老赖”无所遁形
作者:执行局 吕东虹  发布时间:2017-02-14 08:51:06 打印 字号: | |

春节前的腊月二十八,是过年的倒计时,同时也是集中执行案子的黄金时间。因被执行人赵某某经多次邮寄、电话通知未有音讯,我院执行人员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赵某某的住所地宝鸡市陈仓区送达执行通知,并告知其应履行的相关还款义务。后因赵某某仍未主动履行,同时了解到该被执行人在法庭审理阶段就未联系成功、也从未出庭2017年2月8日我院决定于次日到宝鸡陈仓再次寻找并拘留被执行人赵某某,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当日提前赶赴宝鸡,留意被执行人的动向,防止其逃跑。2月9日,我院调集警力9人前往宝鸡,成功将刘某某带回天水并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老赖”,是执行道路上最大的障碍;打击“老赖”,则是解决执行难的题中之要。春节前夕,大量务工人员返乡,因此是集中执行的关键时期。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尤其是有履行能力的“老赖”,应该趁其不备,给予严厉的打击。即使其可藏身,也终有暴露之时。此次异地拘留,不仅有力的打击了老赖、让其无所遁形,同时也给其他有意逃避义务、或者已经逃避义务的“老赖们”以震慑。面对当前着力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时刻,秦州法院已经吹响了“集结号”,穷尽各种手段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院的权威,提升司法的震慑力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