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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没钱过年 法院帮其追回
作者:民一庭 刘明星  发布时间:2017-01-25 12:01:23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1月24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十余个农民工讨薪的劳务合同纠纷,农民工索要不到辛苦劳动应得的血汗钱,毅然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原告成某、王某等10人跟随包工头郑某在天水市承揽钢结构工程。结果工程完工后,包工头郑某始终不支付这十余个农民工共计20万元的工资,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成某等人就将包工头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事实清楚、明确,向被告告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不利后果,被告最后答应于2017年1月25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结果到2017年1月25日,农民工到法院来领钱,被告却没有把钱拿来。年关将至,农民工还等着拿回工资回家过年,岂不料却没有等到钱,他们情绪十分激动。为了化解纠纷,办案法官马上电话通知被告到庭,责令被告必须支付这些农民工的工资,不然法院将立刻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被告解释工程发包方不给钱,自己支付困难。法官又给被告做工作,让其先想办法拿些钱,使农民工能够拿上工资过个年。通过努力,在法警得而监督下,被告立马筹得10万元支付了部分工资,并答应2月底就把剩余的钱全部付清。农民工拿上了部分工资款,情绪也稳定了下来,深情地感谢法官让他们能安稳的过个年。

农民工讨薪曾经是一个社会难题,随着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农民工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他们选择了司法这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国家司法也强有力地帮助农民工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习总书记说,要让老百姓在每一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秦州区人民法院正在以实际行动矢志不渝的践行着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崇高使命。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