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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德挥老拳 赔钱触刑悔不该
作者:刑庭 李弘燕  发布时间:2017-01-23 10:55:44 打印 字号: | |

酒文化在中国传承几千年,可谓是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婚丧嫁娶、乔迁开业、朋友聚会,处处可见、无酒不欢。《尚书·酒诰》有云:颠覆厥德,荒湛于酒,旨在劝诫饮酒人要有酒德,不能沉溺于其中。然而,饮酒无德、酒后滋事行为屡见不鲜、禁而不止,甚至为此深陷囹圄也是不乏其人。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喝酒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周某某本系同村村民,平日关系尚好。2016年8月,二人同在村民昝某某家喝酒时,因言语不合发生口角并撕打张某某用拳击打周某某头面部,周某某抓住张某某相互撕扯。在互相扭打中周某某的腰部碰到地上的铁炉子,致周某某鼻骨及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酒后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事发后积极救治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综考虑到被告人张某某犯罪动机、手段、后果、赔偿情况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其犯罪情节轻微,遂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临近春节,法官再次提醒大家,适量饮酒莫贪杯中物切不可酒后无德滋事,以免触犯刑律。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