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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中介私下交易违约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民二庭赵青霞、石慧云  发布时间:2016-12-29 15:18: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送上写有“执法严明、公平公正”的锦旗,对该庭公正裁判、司法为民的精神表示感谢        

原告系房屋买卖中介公司,被告经原告中介信息平台找到了意属的房屋,双方签订了《看房协议书》。然而,被告在看房后私下与房主完成房屋交易。原告认为被告违反合同约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状诉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被告答辩称:自己并非私下交易、而是通过其他房产中介公司促成交易,并提供了交易的全部手续              

法庭审理中,原告对被告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提出对房主也要另行起诉的要求。庭后法庭先找到促成被告交易的房产中介公司经纪人进行调查询问,该经纪人承认是自己促成被告与房主房屋买卖交易,但法庭对该经纪人的证言的真实性有待确认,故又到该房产中介公司进行现场调取证据,查明该房屋并非由该中介公司促成交易,该中介向法庭作了伪证。在取得证据后,法庭将原、被告、中介公司、房主叫到法院,将调查取证的结果告知几方当事人,对中介公司的作伪证行为进行了教育和训诫。后经法庭调解,被告向原告道歉并给予适当的赔偿后,取得了原告的谅解,遂撤回了起诉            

通过该案可以看出,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只要认真心细、多思考、多调查、多询问,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内心诉求,通过不厌其烦的沟通,在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就能更好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