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违法占地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国家的各项行政管理秩序稳定。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查并准予执行一批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被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的案件。
用地需要审批,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近年来,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相当一部分耕地承包地无人耕种,而农作物的生产周期较长,投入产出效益又较低,土地本身的增值又较快,利益因素使得一少部分人甘冒风险,违法租赁村民的承包地耕地等进行工程建设。天水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各种执法手段巡查,发现我市一些单位和个人因各种原因,未经审批与农村村民和村级组织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住房、厂房、仓库、汽车训练场地的建设,即制止责令停工,但效果却不明显,违法建设仍然遮遮掩掩的进行直至完工,行政执法纠正并责令改正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对此,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做出处罚决定,要求违法行为人依法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该地上的违法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根据违法占地的情况作出了不同数额的罚款处罚。然而,处罚决定生效后,被处罚人只缴纳了罚款,对其他处罚内容并未自动履行而在观望,周围的群众意见纷纷。
违法占地的歪风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如果不及时制止并依法纠正,将会使得土地管理市场继续向无序化发展,更不利于社会各项管理工作的稳定。为此,秦州区人民法院畅通该类案件的受理立案通道,相关庭室分工协作及时探讨交流审查执行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相关机关和个人进行沟通宣教,营造良好的审查执行工作氛围,平息了没必要的争议。通过上述工作,该批案件全部顺利审查结束,全力维护了用地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