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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解化纠纷 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民一庭 杨海波  发布时间:2016-10-28 16:04: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法院民一庭杨海波同志办理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特意委托女儿送来一面锦旗,感谢他在案件的承办过程中“秉公办案、正气凛然”。

据悉,原告徐某现年85岁,年初以儿子葛某某名义将其一笔15万元的“养老钱”存到银行理财,不久后其子不幸因病去世,其儿媳及孙子将该笔存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走,原告向其索要被拒,遂将其儿媳及孙子告上法庭。在案件的审理中,其儿媳及孙子对原告所诉事实不予认可,认为该笔存款系原告儿子葛某某所有。考虑到原告起诉缺乏直接证据且已年迈无力自行搜集证据的情况,民一庭工作人员依职权到相关银行调取了存款当日的视频监控录像,并在反复查看该录像后,通过当时原告与其儿子的对话及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对话,推断出该笔存款很可能系原告所有。后主办法官在庭审中依法播放了该监控录像,并及时对原、被告进行调解工作。通过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被告答应返还该笔存款,而原告也表示可以给被告留下5万元作为孙子将来结婚之用。

法院作为审判机构,既有公正裁判、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的功能,同时,通过个案的审理,也对当前的道德体系进行规范和引导。“百善孝为先”,该案的顺利调解,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原、被告家庭的和睦,让亲情得以保存。

责任编辑:民一庭 杨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