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是法院得以顺利开庭的前提,然而现实中,送达问题层出不穷,不仅阻碍了开庭的步伐,还使得当事人甚至社会民众对法院产生不信任,损坏了司法的权威性。法院内各庭的送达有时非常困难,人民法庭的送达问题就更加突出了。前段时间,法庭两名工作人员去到村里送达,找到被告后,其不仅没有接收,还将工作人员团团围住,把对原告的不满转移到送达人员身上,后来送达人员不得不迅速抽身开车回法庭。虽然这是个例现象,但就目前法院的送达情况来看,还是很不乐观的。因此,送达难成为法院急需解决的问题。
法院送达是指案件起诉到达法院后,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该行为贯穿立案到执行的全部诉讼环节,推动诉讼活动从开始直到结束,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所有类型的案件。如今,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已不仅仅是案子多而办案人员少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送达难”成为法官审理案件中不能及时审结案件的重要因素,长此以往,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从而使得未接案件不断累积。虽然送达的方式有多种,实践当中较常用的是直接送达、留置和公告送达,且以直接送达为主,但是具体的送达过程中又会遇到诸多问题,如送达人员不足、受送达人难寻找、受送达人不合作的问题,无疑对法院、送达人员都是挑战。在农村送达,问题更为明显,道路崎岖、邻里不敢提供住所信息、受送达人将送达人拒之门外等等,无不体现出送达困难。实践当中,法院都致力于探索解决送达难的方法,并且一些法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例如,充分发挥原告的送达作用,让其协助法院送达;由法警队统一送达,提高送达的效率;借助村委会居委会等社会力量完成送达,构建基层送达网络;合理的安排送达时间,利用傍晚、双休日等休息时间送达;加强法制宣传,让群众明白送达的含义、参加诉讼是其权利和义务,不再产生抵触心理。
送达难,已不仅仅是某个法院面对的问题,而是全国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都需要正视并且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经济不发达、文明程度较低的地方,我们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需要更加重视、多措并举,使送达更加顺利,为开庭打好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