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发生了一件震惊司法界的悲剧,一名男子因不服法院判决,在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将4名法官捅伤。时隔不足半年,又一场悲剧发生了,2016年2月26日,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彩云在家中被一名当事人杀害。
这些悲剧的发生让我们在悲痛的同时不禁开始思考:当事人何时竟变得如此猖狂?又是什么让这些为追求正义而殚精竭虑的法官屡屡遭受暴力侵害?在进入法院之前,我认为法官都是高高在上的,其决定生杀予夺,威风八面,法官的权威是不容挑衅的。然而,在进入法院之后,我震惊的发现当事人辱骂法官的行为竟屡见不鲜,心中的信念便轰然倒塌。法院所作出的任何一份判决都不能让双方当事人完全满意,民事案件总会有败诉的一方,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败诉方对判决结果的不认可,但法律给予了当事人多种表达利益诉求的途径,如上诉、申诉等多种方式,当事人却为何非要暴力相向甚至夺取他们的生命呢?
我以为导致这些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司法权威的缺失,近些年来司法权威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衅,才使得当事人如此猖獗。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构,其权威不容挑衅。当下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保护好法官的人身安全,杜绝类似的暴力事件再次发生,在必要的时候对故意挑衅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在全社会树立起司法的权威性,让法律的公正性根植于人们心中。而要维护司法权威,就必须做到公平公正,法官作为国家审判人员,应该将正义铭记于心,法官手中的正义之剑,既是保护自身安全的利器,又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