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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
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
作者:张涛  发布时间:2016-03-15 09:20:51 打印 字号: | |

3月14日上午,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院领导班子和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区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季靖生同志全面总结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并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同志作了题为《拒腐保廉反腐倡廉 坚守人民法院司法公平正义生命线》的重要讲话。

王建明同志指出,全院上下要强化意识、警醒自我,充分认识全国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的相关规定,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目标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入持久的开展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中国反腐已形成社会共识,被提升至不可撼动的地位,反腐向前推进是任何力量都不可阻挡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王建明同志强调,全院上下要正视现实寻找差距,深入查找廉政隐患。多年来,院党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它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持之以恒、夯实基础,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廉政隐患和问题。主要是六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庭室负责人和干警程度不同的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二是廉政教育不到位,工作不够深入,方式方法陈旧落后,难以触动干警的灵魂。三是司法作风不到位,与工作整体发展进步的要求相背离,在队伍建设中起着消极负面影响。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没有承担起“一岗双责”的责任,管人和管事脱节。五是制度执行不到位,部门职责缺位,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问题比较突出。六是查处问责不到位。极少数干警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偏离,纪检部门没有提出强有力的措施

王建明同志要求,全院上下要拒腐保廉、反腐倡廉,坚守人民法院司法公平正义生命线。2016年,全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责任,努力创新标本兼治的防腐惩腐机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司法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问题,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创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有力纪律保障。一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全院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实践好“四种形态”。要切实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勤政廉政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二是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针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等问题,深入查摆原因,认真具体整改,突出重点抓实。通过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的意识,强化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强化严格自律,培养廉洁奉公的操守三是完善机制,强化预警,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要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和审判管理的规律,重点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及人、财、物管理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的过程作为每个部门、每位干警自我教育、自我警示和自我约束的过程。四是审慎办案,谨小做人,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坚持做到“五不要”,即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心态不静不要做两面人不要结交谄友。

    会上,院长、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干警作出了廉政承诺。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