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害人通过微信语音聊天认识了被告人魏某某,在接触不到半月的时间内,因其不识字,眼瞅着被魏某某骗去现金9000元,魏某某被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11月初,被告人魏某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女性,通过接触知其不识字。2015年11月14日,魏某某以朋友给其打钱自己没有卡为由,借用该女性农行卡帮其转账 , 取得该女性的信任后问得密码,二人一起前往礼县盐关农行,从该卡上取走卡内原有的9000元后, 魏某某指着卡内剩余的900余元对该女性说,其取走的是朋友打过来的钱,她的钱还在卡上,将该卡归还后离开。次日,该女性经过查询发现其卡上的钱少了9000元后,遂和家人多次向魏某某索要,被拒绝后报案。公安人员于2016年1月11日将魏某某在家中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以上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