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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 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学党章”专题教育大会
作者:办公室 赵伊兰  发布时间:2016-03-04 16:58:3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贯彻2月28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落实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方案》,在3月4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即开展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传达“两学一做”教育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并对“党员固定活动日”的长期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党章的学习中,坚持宣读党章与自学相结合,解读与讨论相结合,通过逐字逐句的学习,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应遵守的纪律、规定,切实达到了纯洁党性、规范言行、明确责任的目的,为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强调狠抓“两学一做”,就是要求全体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党章党规就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全院党员要加强党性教育,增强政治责任、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改革发展工作大局。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员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坚持做好“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可使党员经常受到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会议指出,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已成为党内组织生活的经常性活动,以组织生活为基础,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为依托,通过统一时间、突出主题、聚焦内容、创新方式,充分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组织开展各类党组织活动,提高党内组织生活参与度,将党性锻炼等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办公室 赵伊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