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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人民法院五项安保措施确保审判安全
作者:张涛  发布时间:2016-02-16 14:58:18 打印 字号: |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承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任的人民法院来说,法院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抓不好,不仅影响法院的形象和声誉,更影响法律的权威。近年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安保责任、安保意识、安保能力和安保装备,保障了人民法院的办公安全和审判安全。

    一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保制度。抓好防范保安全,强化责任是关键。秦州法院从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入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目标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领导责任和全员参与意识,一级向一级负责。2014年,秦州法院就修订完善了《安保工作制度》,从落实制度入手,确保安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实现规范化、正规化、严格化管理。

    二是强化思想警示教育,树立全员安保意识每年年初和重要节点,秦州法院都专门召开安保工作会议,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各类案件的复杂性、严峻性、挑战性,深刻汲取各地法院典型警务安全事件教训,深入查找机关和人民法庭安保各类问题,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意识、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保工作是法院头等大事的观念,切实纠正麻痹思想、意识淡漠、侥幸心理等问题,确保实现“守住底线、确保安全”。

    三是加强安保队伍建设,提升安保应变能力。针对院内法警年龄普遍偏大、队伍老化、人才断层的现象,秦州法院采取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大学生招录和保安招录等多种渠道措施,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充实安保队伍。提高法警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及时完成法警工资套改工作,提高执勤津贴。抓好法警的学习培训和体能技能训练,从政治学习、法律业务学习和法警训练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警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倾力锤炼一支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的法警队伍,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和应变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强化安保物质装备,提升保障防范能力。贯彻从安全出发、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设施建设计划,区别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安检门、X光机、金属探测仪等必备的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安全检查的能力和效率,保证安全检查快速、准确;配备监控器、防盗门、灭火器、盾牌、防刺服、防割手套等必备的安全保卫设备,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配备办案用具,如押解镣、手铐、电警棒等办案常用器具,保证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以确保外出办案、提审、押解安全。

五是全方位全天候覆盖,实现安保无死角。过去,秦州法院安检门设在审判法庭入口,只对进入审判法庭的诉讼当事人和群众进行安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近几年来法院面临的安保形势,区法院将安检门前置,安装在诉讼服务大厅入口,对所有进入法院的办事群众都进行安检,实现了“逢进必检”。同时,实行院领导带队,法警、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把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大厅、财务室、档案室等部位作为重点,定期进行不安全因素排查。在诉讼服务大厅、后门、各楼层均安装监控,专人进行值班,实现审判大楼监控全覆盖、零死角,实时掌握安保动态,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