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法院七里墩法庭审理了一起同乡好友因借款未归还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庭前耐心调解,不仅使双方在庭前达成了调解协议,而且使双方的友谊重归于好。
原告牛某和被告王某系同乡好友。2014年2月,王某因资金紧张向牛某借款35000元,并承诺年底归还。到期后,牛某并未催要。2015年8月,牛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打电话向王某催要借款,王某虽每次都同意归还,但一拖再拖,始终未还款。无奈,牛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归还借款3500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了,有调解的可能,便打电话联系王某,电话中王某得知牛某将其起诉,非常气愤,认为双方关系交好,牛某不该将其起诉,甚至表示不应诉,承办法官随即耐心、细致的做了王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得王某了解到法院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并表示理解牛某的做法,同时也表示不想将关系闹僵,希望法庭主持调解。法官将王某希望调解的意见告知牛某后,牛某也表示起诉是意气用事,主动提出只要本金,不要利息。在与双方再次电话沟通后,法官主持了庭前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庭履行25000元,剩余10000元一周之后履行。当王某回顾当初牛某解其燃眉之急时,追悔莫及,将借款送到牛某手中时,两位老友的双手又紧握在一起。
俗话说,“谈钱伤感情”,但“不谈钱就没感情”,人都有低谷的时候,也都有个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但任何时候,不要逃避、欺骗帮助过你的朋友,“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不要因为一次的借贷而错过了朋友,更会欠了信任,那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