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高调上线,上至最高人民法院,下至基层人民法院都在不断强调裁判文书上网的重要性,各个法院也在不断的践行这一规定。至今,法院的裁判文书源源不断的进入公民的视野,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司法公开这个一再被呼吁的难题,似乎因生效裁判文书的上网而打开了一扇窗口。
裁判文书是案件审理的的最后一道关卡,也是审判活动的浓缩精华,它不仅要完整反映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的诉请、证据出示、辩论等的客观过程,同时还要反映形成该裁判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以及案件的推理过程。因此,一份优质的裁判文书可以体现出法官的法律素养、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文字功底如何。而裁判文书上网有着其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首先,它有利于司法的公开、公正,可以消除公民的疑虑,提升其对法院的信任,增加司法的权威性;其次,它最大限度的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让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始终带有紧迫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再次,它可以大大推进法官的职业化过程,提升法官的法律素养,使其能够更加认真的办理案件、书写裁判文书,不断的进行自我检测、自我提升。
我们常说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司法权力有着不可推卸的义务,理应暴露在阳关下,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而裁判文书上网恰恰是司法公开的一种高效、快捷的手段。因此,我们一定要将该政策良好的执行下去,并形成长效机制,让公正司法接受全民的检阅,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