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泽喜 今年55岁,目前是一名个体工商从业人员,本人于2005年4月,由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每届到期都被再次选任。回顾这么多年来,在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始终如一,做到服从法院工作安排,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人民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近10年来已参与审理各类案件有二百多起,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中级人民法院的陪审案件。先后两次被秦州区人民法院评为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参与多起法院的特别案件及观摩案件的审理陪审工作。得到了法院有关领导的认可,并且保证了自己多年从事培审工作未出现一起大的差错,未受到一起相关举报。自己认为要完全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具备一名合格人民陪审员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自己虽然原所学专业并非法律,但由于自己的工作经历,有幸与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同步,与国家法制建设要求同行,为此自己在多年的工作进程中,从未间断过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也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参加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的系统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有幸聆听我国现阶段主要法律法规、立法、起草、颁布执行的泰斗级人物;张友渔、江平、张思之、宁致远等第一大批专家教授的亲自授课,这种人生经历,对我来说是受益一生。虽然自己并没有成为一个职业法律工作者,但对自己后来30多年工作过程能够很好地养成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在做工作、做事、做人方面依法办事尊章守法,都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从而为自己在做好陪审员工作奠定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在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岗位上能够取得较好的评价。
2、从实践中学习。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具备,只是做好一名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条件之一,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较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平常的社会工作阅历,再加上实际的陪审工作经验,而且最主要的是实践锻炼,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向法院的法官学习。全面了解每个案件的情况,在庭审中精力集中,始终融入到案件审理的进程之中,认真学习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努力增强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从而有效保证在合议案件时提出自身合法有据的建议,对案件量刑裁判做出切实可行的依据。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成为一名能胜任陪审工作,能 为法庭共同审理好每一个案件,能够让每一位案件当事人接纳,能对每件合议案件发挥一定的作用,只有如此才能在实际的陪审工作中避免出现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尴尬局面,才能很好的发挥好一个陪审员的作用,能够无愧于一个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好服务意识,树立好在群众中的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好陪审员在具体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作用,减少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要严格坚持以法办事,对民事案件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也要发挥好“不穿法袍法官”的作用,以自身人性化亲民性的姿态参与到相关案件的审理中,既当好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又要认清陪审员的职责作用,他并不是完全要成为法律方面的精英化的人物,更不是职业法官的替补,而仅仅是普通公民中的一员,是要和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形成有机的思维互补作用。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取信于当事人,树立好法官的形象。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贯彻落实好“法治中国”早日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为了体现和彰显司法审判活动所产生的重大社会效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自己在2014年5月参与了天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的由人民陪审员首次参与的减刑假释案件,合议庭在审判长和法官的共同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案件的审理,自己适时较为恰当的发问也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受到了甘肃法制报、甘肃法制新闻、天水日报、天水在线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开启了全省首次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回顾总结自己的陪审员工作之路,自己认为有自身热爱这项工作的主观要求,更离不开区法院多年来各位领导、法官的培养和引导,也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进步和发展,进一步说明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全面法治中国的英明和重要。为今后在法治中国的政策引导下,努力搞好人民法院工作,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更进一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泽喜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