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下午,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在郊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赵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区法院13名一线办案法官庭观摩了庭审。
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上,主审法官“全国法院办案能手”王存芳和书记员着装规范、仪表庄重、精神饱满、举止得当。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流畅,用语规范,做到了程序组织到位、焦点把握准确,展示了优秀法官娴熟的审判技能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旁听席上,观摩的各个法官一边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细节,一边对照手中庭审评查计分标准中的20个关键点逐项严格打分。庭审结束后,由副院长邢自元主持进行了现场点评,参加庭审的法官也开展了讨论交流。
今年以来,为认真落实天水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四项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岗位排头兵”的实施方案》活动要求,促进全院干警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秦州法院将案件庭审观摩纳入常态化机制,对40名一线办案法官开展“庭审观摩”评比活动,在营造全体干警互学、互帮、互进的良好氛围的同时,深化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目前,已经组织28次庭审观摩活动,通过推进庭审观摩常态化,倒逼审判人员规范庭审活动,提升了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