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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协作 扎实推进
——区法院积极参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作者:彭爱铭  发布时间:2015-08-24 09:04:08 打印 字号: | |
  自2015年6月我省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秦州区法院积极行动,认真落实,8月21日上午,在区法院的提议下,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区专项行动推进会,对在专项活动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协调进行座谈交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虎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全社,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牛卫忠分别代表各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金全以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市政法委安排,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虎生在讲话中指出,全区政法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要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惩戒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的决定精神,对改善执行环境、缓解执行难题,树立社会诚信、弘扬社会法治,促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意义重大;二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指出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既是政法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共同的政治责任,还是涉及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按照“三严三实”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既要分工负责,又要通力协作,形成打击拒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将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省委今年确定的“工作落实年”精神的重要举措来抓;三要搞好宣传,务求实效,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舆论宣传力度,及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集中公布打击成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形成打击声势,传播正能量,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随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自元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涉执行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和最高人民法院7月底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新修改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问题》等三个文件。并就“拒执罪”立案标准、案件证据线索移送、技侦手段程序运用等一些具体问题的协调提出建议,与与会人员充分进行座谈交流,形成了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彭爱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