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战斗力,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并经院党组研究,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就领导班子的重点工作推行以“集中学习日、工作指导日、调研检查日、案件讨论日、工作总结日”为主要内容的“五日工作法”。具体如下:
1.周一集中学习日。主持或参与全院集中学习,传达最高院、省、市法院及区委、区人大有关精神,学习审判执行业务,探讨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
2.周二工作指导日。对分管庭室和部门汇报和待处理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指导,相互探讨、研究,确保按期顺利完成工作。
3.周三调研检查日。深入到分管庭室和部门,详细调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庭室、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周四案件讨论日。参加审委会案件研究讨论,积极发表自己观点,切实履行好审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5.周五工作总结日。对一周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深入查找不足,提出有效对策,并向院党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