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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邀请党校讲师就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辅导
作者:丑居平  发布时间:2014-12-01 15:17:59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在新形势下着力推进依法治国,12月1日上午,区法院邀请区委党校讲师张弘为全院干警作了题为《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专题辅导讲座。 

老师以深厚的理论功底、缜密的理论思维,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内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从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及艰巨性、全面把握依法治国总目标和六大任务、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落到实处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着重阐释了《决定》关于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并对依法治国的要求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依法治国应该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会上,受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委托,副院长王新存就如何将全会精神融入实践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法院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以各庭、室、科、队为单位进行学习讨论,切实领会吃透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法院工作和自身能力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体干警要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司法改革,努力做好自己手中的事,办好每一个案件,拟好每一份文书,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三是要认真记好学习讨论笔录,并撰写心得体会。全体干警要着眼长效,善始善终,确保学习不走过程,入心入脑。

   干警普遍认为,张老师的辅导报告,观点深刻、内容丰富,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又有广征博引的事例案例分析,更有实践层面的对策思考,对我们深入、完整、系统地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具有十分积极的启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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