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化解涉诉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全力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天水市委政法委“百日大走访”活动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在全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诉涉法信访回访活动。为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信访事项处理回访活动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结合起来,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减少重复越级信访,有效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人情况,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推动信访干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通过开展回访活动,探索建立“办一案、了一事、事后回头看一看”的案件处理回访机制,努力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涉诉涉法信访回访活动的领导,区法院成立以王快乐副院长为组长、信访室主任刘玉林为副组长,其他庭室人员为成员的回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玉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
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以深入群众、上门回访为载体,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服务群众贯穿全过程,把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贯穿全过程,把信访分析、制度创新贯穿全过程。
(一)准备阶段(4月中旬-5月中旬)。筛选案源、部署任务。
本次活动主要回访对象是至今未罢访息诉进京赴省、市信访上访的当事人,重点是仍未息诉的案件。信访室对筛选出来的回访件要逐一研究,分清情况,明确重点,将回访责任逐案明确到人。
(二)实施阶段(5月中旬-8月中旬)。扎实开展回访,按“一案二表”的要求做好详细登记及回访工作。
1、回访主体。由院信访室牵头,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带队,班子成员及信访室干警参与,成立回访小组。
2、回访内容。重点是了解调查处理结论是否属实、是否合理;了解信访问题反映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了解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了解信访人生产生活中是否有实际困难并切实帮助解决;听取信访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回访方式。回访小组采取走访的形式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人在外地的,除通过电话与其本人联系了解情况外,还必须到其住所地向其亲属及当地基层组织询问相关情况,并在回访登记中详细注明。回访工作人员按照一案二表,认真、如实填写《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百日大走访”活动登记表》《征求群众意见表》。
(三)总结阶段(7月下旬)。总结推广基层回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信访回访工作制度。
1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宣传好的典型,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回访反馈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书面材料。
2、建立健全回访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回访、督办机制,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回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要认真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党政分管领导做专题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对回访案件要逐案明确回访责任。要加强与新闻舆论部门的联系,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弘扬院班子成员和信访室干警践行群众路线、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
3、讲究策略,注意方法。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讲究策略,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未息访息诉的信访人,要认真解释相关法律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严格标准,力争结案。回访人员要真正做到走进门、访到人,直接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和看法。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无微不至的关心,赢得回访对象对回访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巩固办案成果。
5、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回访活动重在实际效果,回访人员对回访案件要做到“三看”:一看信访问题是否依法依政策处理到位;二看信访人对案件处理是否满意;三看信访人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