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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对久执未结案件当事人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2 17:44:5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百日大走访”的实施意见》(天政法发(2014)26号)和《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区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对久执未结案件当事人主动集中走访,现就走访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展对久执未结案件当事人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成员、副院长   邢自元

  副组长:执行局副局长       薛  伟

  成  员:执行局全体人员

   二、走访方式、内容

    1.走访方式:走访工作以上门走访为重点,以座谈会、约谈、电话、信件等走访方式为补充,以便于了解情况、方便当事人原则。

    2.走访内容:走访应按照秦州区人民法院所要求的各项内容逐一了解,填写对区法院执行人员“四风”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征集区法院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是由院领导带队,分为4个工作小组,每组至少上门走访2人。走访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开展走访活动,并负责整理好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交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存。

   二是执行局负责统筹安排好上门走访对象,把走访对象梳理出来,做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相关事宜;积极开展日常性的案件执行协调工作,采取不同走访方式扩大走访,及时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使申请执行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三是按照“把审判权置于阳光之下,让公平和正义不仅能够实现,而且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到、体会得到”的重要理念,结合大走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知晓率和群众的支持率。

    四是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提高积案执结率与新收案件结案率相结合;将清理执行积案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责任编辑:天水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