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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在“百日大走访”活动中开展对缓刑
人员进行回访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22 17:36:55 打印 字号: | |

 

   为了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好市委政法委安排部署的“百日大走访”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2013年以来判处缓刑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走访。

    一、走访时间

    2014年5月——7月。

  二、走访对象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间,所有判处缓刑的人员。经摸底排查共28人,其中:农民13人,无业11人,工人2人,个体户2人。

  三、组织领导

  组长:罗治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副组长:魏素梅,刑事审判庭庭长;

  成  员:甄瑾、方琼、陈刚、张丹。

  责任部门:刑事审判庭。

  协助部门:各人民法庭

  四、走访方式

  采取上门回访,重点约访,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等形式。

  五、走访要求

    一要深入了解情况。为了解缓刑人员的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要与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见面,与本人见面,与其亲属见面,对缓刑人员的生活环境、社会反映及缓刑期内的表现情况作深入细致的了解,并与其家人或其关系亲密的人建立合作教育制度,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减少缓刑人员再次违法乱纪的诱惑。

  二要宣传法律法规。回访过程中,注重法律的宣传,教育他们遵守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自己仍是服刑人员,要努力改过自新。通过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教育,使警钟常敲常响,尽可能杜绝服刑人员的再犯罪。

  三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征求缓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要高度重视“百日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对缓刑人员的走访作为落实“百日大走访”活动的措施之一抓紧抓好,深入推进平安秦州建设。

                        

    

责任编辑:天水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