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简讯
做好警务保障 服务人民群众
--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二十二
作者:冯海龙  发布时间:2014-04-28 17:14:08 打印 字号: | |

现将干警冯海龙关于“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的发言稿摘录如下,请各庭室认真组织学习。

 

近两个月来,我院组织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活动,我觉得这项活动对我们工作效能的提升和工作态度的转变意义重大。作为一名刚转业到法院法警队的工作人员,弄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对确立人生目标,搞好警务保障工作更加重要。

我是谁?雷锋同志生前说:“我是人民的儿子”。焦裕禄同志对自己的定位是人民的公仆。我们应该沿着前辈的足迹,结合具体工作,对自己准确定位,扑下身子干工作。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甘愿做人民群众的服务者。结合“我是谁”这一话题,我对自己也作了深刻反省和剖析,意识到我在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和缺点,和老同志还有很大的差距。以后我会尽量改正自己的不足,更加用心做事,真情为人民群众服务。

为了谁?或许大家都明白——一切为了群众,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我个人认为,如何“为”才是关键。是蜻蜓点水,还是全心全意;是把群众挂在嘴边,还是把群众放在心里。只有真正做到全心全意办实事,把群众装在心里,为了群众利益出发,想干事,干成事、干好事,才能称得上是“为群众”,作为法警队的一员,我觉得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让领导少操心、让同事多顺心,为审判工作服务是我工作的根本。我觉得具体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不因事小而不为。小事是大事的基础,比如,在单位值班,看似事小却关系着全院的安全。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都与大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只有小事做好了,才能更好地完成看管、押解、值庭、安检等主要工作。二是不因事杂而乱为。工作头绪很多,琐碎繁杂。哪个是重点、哪个是次要,分清主次缓急,要统筹安排,不能乱为,乱为必然会出乱子。三是不因事难而怕为。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经常会遇到超出预见、超出职责、难以办理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这些事情,我体会到,要沉着应对,不能慌了阵脚。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学、多问、多请教。一切疑难工作必将迎刃而解。

依靠谁?——切依靠群众。群众中珍藏着智慧,蕴藏着真理。只有依靠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理解群众疾苦,才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充分尊重和吸收群众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并把一切为了群众,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才能真正做到依靠群众,群众也才愿意让我们依靠;也只放下架子,贴近群众生活,贴近群众愿望和诉求,贴近群众的心灵和情感,才能不断密切与群众的关系,群众也才心甘情愿,积极主动地让我们依靠。

 

责任编辑:冯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