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秦州区法院于2月26日至3月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全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部门负责人和庭室干警按时参加了学习。在学习活动中,区法院坚持“六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一是党组带头学。院党组班子既是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参与者、实践者。在活动中,院党组班子全程参与学习,带头宣讲辅导、参加讨论交流和撰写笔记、心得体会。
二是把握重点学。采取系统学习、突出重点精读和联系实际深读的方法,做到学习内容通读一遍、基本观点摘抄一遍、重点内容背记一遍,促使全院干警深入领悟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原则方法和实质精神。
三是结合实际学。注重引导全院干警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批示精神、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重点讲话精神和最高院对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学习中深化指导认识,在思考中转变服务理念,在分析中寻找审判对策,增强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是提出要求学。制定下发《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的通知》,从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效果方面提出要求,明确在学习阶段全院干警笔记不得少于20000字,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两篇的硬性规定。
五是多样形式学。学习活动主要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交流等方式,重点组织开展了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次支部专题学习会,1次专题培训班,1次党员学习交流会活动,多形式、多层次的深入学习活动内容。
六是全程督导学。为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效,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督查组先后对各庭室开展学习情况进行督察,主要围绕学习教育计划、学习记录、干警到课率、心得体会情况进行“四查”。同时对督查情况作了专题通报,形成学习教育活动的合力。
通过阶段性集中学习教育,区法院全体干警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作风和精神面貌进一步转变。同时,干警对教育实践活动和法院工作实际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为全院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奠定了扎实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