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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凶猛饲养需合规 咬伤拾荒老太被判赔
作者:张涛  发布时间:2014-02-26 11:28:3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藏獒因身价持续攀升造成大量外流,各地饲养藏獒的人越来越多,藏獒伤人的事件也频现报端。

70多岁的邓老太上年龄了,高血压、心脏病也伴随而来,没有退休费,平常靠拣点饮料瓶、硬纸板之类的贴补家用。20137月的一天,她路过一处工地去捡饮料瓶时,突然串出一只藏獒,扑上来就将邓老太压在地下进行撕咬,情况十分危急,幸亏被路人发现后及时赶走恶犬,将老太救出犬口。好心的路人赶紧送邓老太注射狂犬疫苗,因伤势比较严重,又转到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进行抢救治疗。经诊断,老太全身多处被狗咬伤,在门诊治疗了20多天,花费医药费7000多元。

邓老太出院后,与藏獒饲养人王某在赔偿问题上达不成协议,后邓老太诉至天水市秦州区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藏獒作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被告王某无证据证实其办理了饲养的相关手续及合乎相关管理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被告王某承担原告请求赔偿的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万多元,原告年逾七旬,被藏獒扑咬,除身体受伤外,精神上亦因惊吓而受到损害,其主张的精神损失费应酌情支持1000元。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