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司机朋友们也都提升了安全意识,酒驾、醉驾现象也大幅度得到遏制。然而,还是有些司机没有安全意识,醉驾上路。2013年7月13日,被告人李某驾驶面包车转弯时,不满前方一越野车位未开启转向灯,不知是否“正义感”发作,加速将越野车拦下,后对车主进行谩骂。公安民警看见后上前劝阻时,李某仍不听劝阻,居然倒车撞击越野车,致两车受损。其后,两人被接警交警送去血检,经检查,李某血样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安某血样中未检测出酒精成份。李某后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处以15日行政拘留,同时,李某行为又触及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予以公诉。 经法院审理,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系初犯,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时亦自愿认罪,且其家属赔偿了受损车辆损失,确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请司机朋友们还是谨记一句老话,“喝酒莫驾车,驾车莫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