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重要会议,是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动员全党全国人民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广阔前景的重要会议。全会把握实践和时代的新要求,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党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庭(室、科、队)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推动法院工作改革和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一、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灵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深刻认识和把握“六个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改革创新,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重点
(一)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采取党组中心学习会、院务会、全院大会、民主生活会、部门会等多种形式,分层级全方位广泛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把握全会的精髓理论和精神实质,特别是重点把握《决定》提出的对司法和人民法院的新要求、新部署,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重点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党代会及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全面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双联行动等一系列重大部署,明确法院工作定位,维护好宪法法律权威,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立足执法办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刑事审判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把每一件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 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打好工作基础;二要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力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牢固树立证据裁判意识,确保认定事实客观准确;四要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力争司法公开公正;五要把握刑事审判形势,审慎审理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
民事审判要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在依法服务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依法支持企业发展和秦州区项目建设,妥善审理商贸、投资、借贷、担保、企业破产等案件,持续优化投资环境;二是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涉农案件、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等民生类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继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各个环节;四是抓好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小额速裁机制,“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 便利人民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
行政审判要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一是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重视搞好司法建议工作,处理好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的关系,继续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二是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三是继续抓好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理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双试点工作,创出特色,总结经验。
执行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主动与各个行政单位联系协调,动员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完善“立审执警访”五位一体的内部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措施和行为,改进执行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执行不规范、措施不到位问题
(三)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配置法院内部各主体的审判职责与管理职责。强化制度建设,以监督、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为抓手,系统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整合司法保障资源,形成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以审监庭为主体的审判质效监督机制,以执行局为主体的“执行难”问题解决机制,以政治科、纪检组为主体的法官队伍管理机制,以办公室、法警大队为主体的综合服务保障机制。通过细化管理内容,量化管理指标,确保人人头上有任务、项项工作有标准、严格考核论优劣的动态管理格局,为审判工作提供全面、及时、有力的保障;明确岗位责任,通过细化司法标准,严密管理程序,强化监督落实,使法院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强化案件质效检评。建立健全“双评查”案件质量检评和纪检监察联动的长效机制,对每名法官审理的案件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审判质量监督实施办法》,从立案到执行、从程序到实体进行逐一评查,对收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督促履行率及结案效率等工作指标逐月通报,不断加强审判精细化管理,保持审判态势的良性运行,促使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依托法院四级网络平台,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适时公布审判活动信息。继续实施和完善法院领导干部接待日、新闻发言人、“公众开放日”制度,增进社会与法院之间的相互了解、理解与信任。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丰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内容。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和普遍关心的纠纷,要主动、及时、全面、客观地公开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根据审判工作的要求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实施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
(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体法官要进一步强化崇尚法治、忠于法律、严格执法的信念,不断提高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贯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舆论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建立健全适用法律的规则体系,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司法尺度,严格裁判标准,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彰显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要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的解决轨道,既要畅通依法信访的渠道,又要依法处置无理缠诉闹访行为,坚决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
(五)坚持从严管理,狠抓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省委“双十规定”和上级领导部门一些列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和“反四风”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干警队伍的职业道德、廉政纪律、司法为民、规章制度教育,从抓规范、重管理、严惩处入手,着重解决个别法官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不良作风。以审判权运行为核心,继续构建和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强化审务督察以及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等内部监督措施,切实加强审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继续抓好天水市领导成员和领导班子勤廉度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认真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切实打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根据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稳步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分类管理的制度建设,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和干部管理规律,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标准,逐步建立起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1月中旬-12月10日)
组织收听收看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实况,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基本内容、基本观点;制定学习活动方案,动员部署安排学习活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而努力。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迅速掀起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热潮。
第二阶段:学习领会(12月11日至2014年3月底)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主题,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新的辉煌成就、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和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任务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要广泛采取集中学习、自我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掌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基本内容,加深对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使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要围绕全会司法改革提出的奋斗目标,结合本院审判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推进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安排:
1.集中培训。为各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印制十八届三中全会辅导读本,组织党组成员参加上级党委培训、通过党组中心学习会,院务会、全院大会组织学习全会精神各项活动,通过聘请专家辅导和举办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等形式,集中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2.组织学习。各支部结合本单位党员干部实际,丰富活动载体,认真研读全会学习资料,掌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基本内容。
3.专题研讨。召开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单位审判实际,深入研究探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思路和万法。
4.知识竞赛。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知识答题活动检验并加深对全会精神和《决定》基本内容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第三阶段:贯彻落实(2014年4月1曰至年底)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联系本院审判工作实际,联系广大党员干警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落实到促进审判工作上来,落实到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落实到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上来,使之成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思想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贡献司法的力量。具体安排如下:
1、实践活动。结合本院审判实践要求,围绕本单位实际,各支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司法制度改革主题实践活动。
2、走访调研。院领导通过走访调研活动,调查了解各部门实际工作和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情况,通过调研,指导工作,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制度改革。
3、加强宣传。各部门加大对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促进全院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工作部署和举措,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业绩。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庭(室、科、队)负责人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庭室的学习活动。为此,成立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党组书记、院 长 王建明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 邢自元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快乐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新存
成 员: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季靖生
党组成员、政治科科长 张进生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彭爱铭
各庭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政治科,由张进生科长担任主任。
2.注重舆论宣传。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托甘肃法制报、天水政法网、天水在线、秦州新闻等网络传媒,充分运用《秦州法院网》、《秦州法院简报》现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本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各项活动,推动审判工作,取得实际效果的情况。切实发挥好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的作用。
3.务求取得实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审判、推动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贯彻成效的重要标准。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审判工作能力,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司法水平,确保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取得良好效果,全院审判工作和司法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4.确保严格落实。各庭(室、科、队)要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解学习宣传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院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本方案的贯彻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