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继续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说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模式举办了“我说一案”讲坛第二期,由执行局执行员刘玉林作专题讲座,并由相关院领导进行了点评。
刘玉林以《落实“八项规定”,践行司法为民》为题对自己办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进行了讲述。该案当事人系同胞兄弟姐妹7人,诉争的标的为父母遗留的50余平米的一套砖混结构楼房。案件在审理及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均缠诉上访,矛盾较大。为化解该案,
其感受为:人民法院落实“八项规定”,其核心是改进司法作风,落实司法为民,而司法为民就是尊重民意,就是要在审判执行中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视觉,全面地审视法律,洞悉法律之中隐藏的民意,忠实地、灵活地执行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把“法律至上”与人民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