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晚,秦州区法院接到区抗旱防汛指挥部通知,因遭遇持续强降雨,齐寿乡稍子村出现山体滑坡险情,部分群众不愿撤离,同时村民间因水路疏通等矛盾纠纷较多,要求区法院派员参与救灾,做好村民劝解及矛盾调处工作。
灾情就是命令。区法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连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灾害面前,全院干警一定要和人民群众在一起!”会议对次日参与的抢险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决定从抢险突击队及后勤保障队中抽调16名干警参与防汛抢险工作,要求参与人员要坚决执行命令,发扬法院干警能吃苦、能战斗的精神,努力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任务,严密、科学、安全救灾。
7月13日8时许,王建明院长率队到达稍子村后,立即与现场总指挥、齐寿乡党委书记许祖熙取得联系,深入现场查看灾情。了解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部分群众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撤离到政府准备的救灾帐篷,或白天搬出,晚上又偷偷回家;另外,村民邻里之间因水路疏通、树木倾斜危及安全等矛盾较多。王建明院长根据实际情况指示全体参与干警要做到耐心疏导,对当时能够化解的纠纷,当场调解解决,对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采取宣传政策,讲清道理疏导解决。区法院干警一面向受灾群众耐心细致分析解释受灾情况,有效进行政策法律宣传,鼓励引导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面前要团结一致,勇敢面对困难,一面要求受灾群众要积极配合政府的抢险救灾行动,要服从政府统一安排,并对因水路疏通、树木倾斜危及安全等引发的纠纷现场进行调处。
当日,经过参战干警政策法律宣传和耐心细致的劝解, 3户村民同意乡政府组织人员对自家已倾斜、危及他人安全的树木砍伐,部分不愿住帐篷的村民表示不再强行回家,多户村民对水路疏通协商处理,稳定了受灾群众情绪,确保了抗灾抢险工作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