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法院坚持信访、执行联动执结了一起赴省进京的信访案件,信访人为表示内心的感激之情给法院亲自送来锦旗一面,并先后两次在天水政法评警网上对区法院院长王建明与信访室主任薛伟表示感谢,称赞他们是让老百姓信赖的好法官。
信访人蔺某某是甘谷县某中学教师。2004年7月被颜某某驾驶的货车撞伤,为索赔蔺某某状诉到秦州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由颜某某与雇主毛某连带赔偿蔺某某医疗费用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颜某某为农民,家庭困难,被执行人毛某无业,二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裁定该案中止执行。此后申请人蔺某某及其丈夫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2009年区法院经多方努力仅执行5050元。2012年以来,信访人王某某到中央信访,列入当年省政法委交办的赴省进京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名单。同年4月在秦州区法院开展的“院领导集中接访”及“百日攻坚,千人下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活动中,王院长亲自约见了信访人,听取意见,并亲自担任包案领导,争取早日结案。此后信访室加班加点,在多方寻找被执行人的同时,给毛某的母亲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执行回赔偿款11000元,并不辞辛劳,亲自将赔偿款送到卧病在床的蔺某某手中。当蔺某某接过赔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当即让其子拿出准备再次发给最高法院、国家信访局的信访件,表示不再上访。但区法院对该案的执行仍未放松,信访室按照王院长的指示,千方百计寻找被执行人。经蹲点守候,终于找到毛某。之后对其及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在法官的感召下,毛某与亲属于2013年近日全部支付了赔偿款,至此,一起近9年的赴省进京信访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