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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法院结合案件提醒底层楼房住户天热注意防贼
作者:刑庭 罗治全   发布时间:2013-04-27 23:32: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追回的赃款、赃物进行了集中发放,6名失主领回了自己被盗的部分财物。同时,区法院结合该案,提醒广大市民,天热晚上要关好窗户,尤其是底层楼房住户,防止发生意外。

    该起盗窃案件中,刑满释放刚三个多月的四川省越西县农民加则阿木于2012年7月流窜到天水,在7月12日至29日间,先后在秦州区新华路商住楼、解放路成纪花园、合作北路东苑小区等居民小区,采取攀爬阳台的方式,于凌晨潜入居住在底层未关窗户的居民家中盗窃作案6起,盗得现金1万余元,手表一块,移动电话机10部,数码相机1部及黄金饰品等物,价值共计52700元。破案后追回了部分赃款赃物。最终加则阿木因犯盗窃罪被秦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区法院在赃款、赃物发放现场,对现场群众提醒,随着气温一天天升高,许多家庭都把冬春紧闭的窗户打开透气,不少市民喜欢晚上开着窗户睡觉。岂不知,此举给小偷留下了可乘之机,通过近年来审理的案件看,小偷可通过攀爬阳台、下水管等方式进入未关窗户的房间盗窃,在造成财物损失的同时,也给住户带来了人身威胁。因此,晚上睡觉时,住在底层的住户一定要注意关好门窗,不要给小偷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刑庭 罗治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