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正处于“跨越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诉至法院的案件大幅上升,法院的审判任务日益加重,但涉法信访案件的大量存在,已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一大困境,尤其是多年缠诉缠访案件,不但劳民伤财,也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更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使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2011年以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以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群众权益为核心,按照上级法院规定,严格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了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的工作机制,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着力加强源头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使涉诉信访难题得到彻底缓解。自2011年5月至今,秦州区法院共化解信访案件213件,其中10年以上积案13件,5年以上积案73件,多年形成的信访积案已基本全部化解。
从信访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落实有访必接
涉法上访案件多少及解决的程度,是衡量一个法院司法质量的重要标志,也考问着司法的职业能力和工作质量,考问着司法的权威和司法民主的水平。2011年5月以来,新一届院领导班子面对信访积案数量居高不下,并对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局面,决定每周三由院长全天候亲自接访,通过了解来访群众意见,寻求彻底解决的办法。部分同志,甚至是其他领导对“一把手”接访群众有不同意见,认为“一把手”接访会使上访群众越来越多,形成一有意见就找院长的局面,而且上访群众时有过激行为,会让领导的威信受到影响。但新任院长王建明不但坚持接访,而且做到了接访的群众不接待完毕不休息,反映的问题不安排处理不休息。
通过认真接访和调研,发现这些来访者中绝大部分是因执行问题来访,且是有理信访、无奈上访,而且来访人最不满意的是,准备了一肚子的苦水,忍饥挨冻走了好长时间的路或坐了好长时间的车来到法院,或办案法官避而不见,或领导接见后再往后推,一次一次怀着希望来,带着失望归。如此反反复复,一件一件,信访案件越积越多,上访人越来越多,上访级别也越来越高。同时,群众还不满意的是接访时的客话、套话,乃至虚话。
随即,秦州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调整处访思路,不管是接访日,还是约访当事人,可在接访室接访,也可在院领导的办公室接访,来访人可以要求会见任何一个领导。特别是要改变过去仅仅只是对接访问题进行批转的做法,而要对接访问题当即通知办案人、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到场,不属法院解决的问题,指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属于法院解决的问题,立即安排,限期办理。同时,在坚持实行院党组成员每周三全天信访接待,固定推行值周院领导、信访室主任、执行局局长联合接访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院领导亲自包信访积案,从来访人、来访事件,重复访、缠访原因分析梳理,从司法为民,有利于人民群众合理诉求解决的角度出发,定期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对信访案件进行分析、研究、督促。
马某某原是法院的老上访户,其前夫陈某某与债权人邢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系秦州法院10余年前审理的案件,双方围绕债务与房产打了两场官司,又都先后上访。虽然,马某某打赢了房产官司,但邢某某认为从马某某前夫手中得来的房产系折抵借款后,又掏了一部分钱买来的房子,故拒不腾房。自2006起,马某某便一直在省、市相关部门上访,甚至冲击市、区人代会会场,成为三级法院挂了号的常客。马某某因在法院经常哭闹,法院工作人员很少理会,办案法官、接待领导也是尽量避而不见。王建明院长到任后,不但接访了她,还约访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谈,亲自协调,亲自部署。2012年初,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终将两案全部处理完毕。
从党委政府和来访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做起,落实处访必果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多样多发,社会管理难度明显加大。近年来,因征地搬迁、劳动纠纷、社会保障、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等引发不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矛盾和问题交织影响,使社会潜藏着诸多风险隐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秦州法院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教育全院干警要克服单纯的“独立审判”观念,不要仅仅只看到“司法难”,而更应该关注党委、政府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处于“跨越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时面对的困难,不仅要注重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更要自觉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提高服务地方科学发展的能力。
市民郝某某、赵某某分别租用秦州区玉泉镇西团庄村民委员会门店经营印刷、餐饮业。2010年因所经营门店属于秦州区西十里物流园规划项目建设范围之内,区政府确定该园区为一期征用对象。村委会与郝某某、赵某某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村委会先后将郝某某、赵某某起诉至秦州法院。秦州法院在审理中,经多次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分别依法作出判决。郝某某、赵某某对判决不服,先后上诉至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有关部门上访。秦州法院考虑到秦州区西十里物流园项目系天水市打造区域现代物流中心城市的重点项目之一,涉案建筑严重影响已开工的华天电子科技产业物流园项目建设,案件再通过二审和执行将可能对工程进度进一步造成影响;同时,两名当事人的上访也会对该地区其他的拆迁工作带来影响。而且两案虽已上诉,但仍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便积极与二审法院协调,希望由两级法院共同做调解工作,争取案件能和解结案。在市中院同意后,区法院院长带领工作组亲临一线,本着为当事人解难题、办实事的态度,在搬迁楼房现场从实际出发,对双方当事人从法、情、理多个方面又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领导执着、认真的工作精神感动下,握手言和,当即签订了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全部履行,原告方息诉罢访,工程如期进行。事后,郝某某在“天水在线”网站的“天水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栏目留言,对秦州法院领导深入一线调解办案进行了感谢。
在社会变革和地方经济发展中,总有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这些问题单靠任何一个部门是难以解决的。秦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主动服务地方发展,解决难题。如近年来1958年私房改造户群体上访的问题较为突出,在通过行政与司法途径确定原房主的权利后,但现住户因种种原因又拒不腾房,致群体在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继续上访,对市、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维稳工作影响较大。秦州法院在近两年来主动参与,通过与区房管局的通力合作,以廉租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申购、有房现住户腾退等方式解决了此类问题。又如,位于秦州区藉口镇的上磨水源地城区供水工程,10余年前开工建设,国家投资数千万,但由于工程承包人经营不善,成为烂尾工程。而天水市市区水源缺少,工程的停顿,已严重影响市区工业与居民用水问题,同时,工程涉及的各种经济纠纷也较多,上访情况较多。2011年,市委、市政府决定重新启动该项工程,并要求市、区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方案。最终,采纳了市、区两级法院意见,走法律途径,由水利部门作为发包方起诉,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秦州法院审理。秦州法院抽调精干力量,制定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对承包方原完成工作量进行公证保全后,依法对工地进行了清理。最终,新的施工方进入工地,工程重新启动。
信访执行联动是秦州法院化解涉诉案件的亮点之一。近年来,秦州法院积极探索实施执行和信访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变“上访”为“下访”,不仅仅考虑执结案件,更考虑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对一些执行信访积案,院长接访后,立即召集由执行局、信访室负责人研究制定方案,寻求彻底解决办法。如平南镇某村两邻居因宅基地之间相邻排水渠的使用存有积怨,引起双方打架相互受伤,后相继起诉法院要求赔偿。一方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全部履行,而另一方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法院虽穷尽了执行措施,但仍不能执结,造成一方当事人长期上访。秦州法院决定启动执行信访联动机制后,执行局、信访室负责人首先查阅案件材料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按照计划首先深入发生矛盾的现场查看情况,然后接触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通过调查,发现双方矛盾所在:东家盖房时将房顶排水管预留过短,遇到阴雨天,雨水从房顶排出散落到西家土墙上,西家也多占了排水渠20公分,引起东家不满,为此双方经常发生矛盾。了解情况后,执行信访联动组工作人员认为仅强制执行案件赔偿款,并不能完全了结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反而有可能加深矛盾,决定抱着彻底解决矛盾的态度处理该案。首先与村干部一起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双方当事人自己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联动组的正确引导下,东家表示愿将排水管加长,使雨水不再溅落到西家墙上;西家也同意愿将多占的水渠缩回20公分。联动组又趁热打铁,由村干部现场监督,双方同时动工,当场解决了多年的矛盾。见矛盾根源已解决,双方就执行款也相互协商并履行。至此,两邻里之间多年的积怨彻底化解。
从最容易发生信访案件的部位防起,建立长效机制
为什么涉法涉诉上访积而不绝?是不认真接待上访当事人,对上访人置之不理;还是抓办案质量力度不够;已经存在的涉法积案已经解决,而如何预防呢?……的确,无数涉诉信访解决了,但无数潜在的难题一直并没有得到解决。秦州法院院领导一班人认真地寻找上访的症结所在,开始考虑如何在“源头治理”中消除由于自身原因而造成涉诉信访的各种因素。
2011年以来,秦州法院实行了案件风险评估制度,要求承办法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通过判后答疑、开通网上民意沟通信箱等措施,将关口前移,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尤其是根据目前秦州法院涉法涉诉案件中99%以上系执行案件的现象,在积极寻求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执行横向联动的同时,又在法院内部实行了“立审执警访”五位一体的内部执行联动机制,将立案庭、审判业务庭和执行局、法警队、信访室一并纳入联动执行工作链,全力实现审执对接、立执对接、警执对接和访执对接。一是立执联动,促进保全措施相互对接。在立案阶段,一方面要求立案法官主动提醒当事人申请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以利于结案后的执行工作;另一方面要求负责财产保全的立案法官要定期将财产保全措施的采取情况报执行局备案,从立案之初就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纳入执行局的监控范围,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审执联动,促进裁判履行相互对接。将案件审结后自行履行的比例作为衡量执行效果的根本标准,动员全院力量在提高当事人自行履行率上下功夫。在审判阶段,要求法官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引导诉讼各方订立有利于自行履行的调解方案,尽量运用即时履行的方法,大力提高当场履行率,使大量案件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就能得到履行,在判决时要求法官充分考虑案件的可执行性,尤其是强调制作判决书主文时避免产生歧义,减少执行阶段的执行异议的发生率。三是警执联动,促进警务保障与强制执行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协助执行的职能作用,通过司法警察的参与,全力配合执行局完善执行威慑机制,为强制执行措施的安全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四是信访执行联动,努力化解涉执信访积案。从目前的情况看,效果突出,没周三的院长接访日来访群众从2011年5月时的一天接待三四十人,变为现在的接访二三人,信访压力明显减轻。
可以说,人民法院每解决一件涉诉信访,便是为社会稳定、公平正义、人民福祉做出一份贡献。秦州法院将用实际行动,严格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规定,认真研究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困难,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