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秦州区人民法院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司法能动作用,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去谋划、去推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和权威的司法保障。
一、以司法办案为立足点,为社会管理创新打牢基础
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通过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并坚持改进审判工作,使审判方式、办案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加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一)做严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坚持把“严打”斗争同社会管理形势相结合,对一批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二是坚持把从重从快办案同依法办案相结合,严格依法审理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树立“铁案”意识,并对一些重大案件主动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三是坚持把打击刑事犯罪同综合治理相结合,积极落实各项综治措施,通过公开审判、法律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堵塞管理漏洞。四是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对贩卖、运输和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为我区禁毒斗争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做精民事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庭前适时调,庭上充分调,庭后补充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审判方法,多调少判,不断探索民商事调解工作新方法,积极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化解当前社会矛盾。同时,严格审限管理,实行临界审限警告和结案预警通报,杜绝久调不结现象。二是着力服务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对一些市、区重点项目在推进上遇到涉及群体性或社会矛盾较大的案件时,区法院积极参与咨询,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并抽调力量配合支持依法行政工作。如上磨水库先予执行案件、西十里华天科技园征地拆迁案和“贾家公馆”搬迁案的及时协调处理,确保了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得到了市、区党委、政府的肯定。
(三)做活行政协调,妥善审理行政争议。通过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认真慎重地审理因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做到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注意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作为甘肃法院系统仅有的两个实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试点法院之一,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认真开展该项工作,近日适用简易程序快捷审结了两起公民诉行政机关土地管理不履行职责的案件,彻底化解了“官、民”矛盾,得到了省高院的高度赞扬。
(四)做强案件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区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对执行工作调整工作思路,确定了构建“立审执警访”五位一体的内部联动机制,将立案庭、审判业务庭和执行局、法警队、信访室一并纳入联动执行工作链。通过立执联动,促进保全措施相互对接;通过审执联动,促进裁判履行相互对接;通过警执联动,促进警务保障与强制执行的无缝对接;通过访执联动,彻底化解涉执信访积案。2012年春节先后,区法院开展了“春节集中执行行动”,执结了一批长期规避执行的“老赖”案件。目前,区法院新收案件的执结率和标的兑付率同比大幅上升,一改以往执行工作压力较大的状况,逐步呈现良性循环态势。
二、以能动司法为关键点,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平台
在坚持能动司法上,区法院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手段,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新平台,切实担负起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
(一)创新服务企业方式。一是主动走访,区法院先后组织精干力量分批次、有计划、有重点地走访了长控电器公司、海林中科公司、天嘉运输公司、市供热公司等市内重点企业,认真倾听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司法保障的真切需求。二是切实服务,对涉及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征地搬迁等案件,健全诉讼协调,依法及时化解,对涉诉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推进重组,优化资产配置,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转型中的经济负担。三是送法上门,深入了解企业及职工对法律的需求,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司法涉诉问题进行详细地答疑解惑,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职工普法需求、服务基层法治建设活动。四是风险告知,建立重大政策调整、法律修订告知制度,针对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关行业重大政策的调整,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予以告知,为企业出主意、谋思路,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避免不必要的讼争。同时,针对部分企业法律知识匮乏的情况,认真指导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对方资质,查明对方工商登记档案及经营情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一是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一方面适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一方面又邀请通过人民调解组织成员列席法庭审判,以审代训,帮助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其非诉化解纠纷功能,减轻法院审判压力。二是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既对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提供法律指导,又开展司法确认和调解,做到现场立案、就地调解、即时确认,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与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理直接对接,为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起到积极作用,其他县区兄弟法院也多次组织进行了学习交流。三是推动司法确认工作,民事各庭和各人民法庭多次深入各个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进一步在加强与他们的工作联系基层上,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司法确认工作。各人民法庭在驻地逢集日多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等,让老百姓知道司法确认的好处。同时,对各庭办理的司法确认案件情况一月一统计、一季一通报,对于司法确认工作落后的部门,由院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强化部门负责人责任的同时,极大地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转变了司法确认工作的被动局面。
(三)强化庭前判后工作。对有影响案件、重大案件、有信访苗头案件,在必要情况下法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座谈,取得社会的支持和认可,促使败诉方当事人息诉服判。对判缓刑人员保持与社区矫正人员的沟通联系,强化对缓刑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缓刑人员教育引导和法律宣传,做好缓刑人员的回访,与社区矫正部门共同做好帮教工作。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部分犯罪分子,在判决时根据正当理由或合理推断,发出禁止令,同时宣告禁止其在刑罚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同时,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近年来,通过各部门协调,先后向10名生活特别困难、被执行人又确无履行能力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5万余元,解决了特困申请执行人因得不到赔偿或补偿,生活陷入困境的问题,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2011年,通过区委政法委协调,首次向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余元。
(四)提升信息研判深度。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苗头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及时归纳,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司法建议、风险提示、典型案件等,为社会管理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一是针对近年来涉毒案件有所上升和从城市向乡村蔓延的现状通过司法统计分析,2012年年初形成调研报告,并刊发在区法院信息简报《法院情况反映》上向相关单位发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禁毒工作提供参考。二是通过与区计生局共同召开“秦州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座谈会”,邀请区法制办、部分乡镇领导和人大代表座谈讨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于近期形成调研报告,也刊发在《法院情况反映》上向相关单位发送,为强化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三是针对近两年来,区法院审理的建筑设备租赁案件增多,且大都因承租人经营或管理不善,无力归还原物,甚至部分案件为诈骗案件的现状。一方面在庭审中指导出租人正确提出诉求,一方面积极走访从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行业的经营者,告知其向外租赁设备时要认真查验租赁人的身份证件和用于抵押的证件,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验证,要尽量做到亲自随车到工地查看,切实了解业务的真实性和知道自己的设备的去处,以防上当受骗。
三、以普法教育为着力点,为社会管理创新司法护航
法制宣传教育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开展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秦州区法院立足审判,多措并举,通过普法教育,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司法护航。
(一)重视资料积累,奠定普法基础。普法经费足额拨付,普法教材征订到位,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全年征订了《人民日报》、《甘肃日报》、《天水日报》、《甘肃经济报》、《求是》、《半月谈》、《半月谈内部版》、《时事报告》、《党建》、《时事资料手册》、《党的建设》、《人民法院报》、《甘肃法制报》,做到人均1份报刊外,每年还人均购买1册普法宣传读本,积极参加由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
(二)抓好阵地建设,营造普法氛围。在法院审判大楼安装2个显示屏,除播出每天各案件的庭审时间、地点外,用于普法宣传;在立案大厅及当事人休息室悬挂《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法庭规则》等宣传栏;在立案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提示书;各人民法庭办黑板报、墙报,在普法工作中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三)坚持“法律七进”,突出普法重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稳定”的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司法实践中去。
(四)加强巡回办案,强化普法效果。经常开展巡回审判,不但方便群众诉讼,还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扩大普法范围,使更多的群众能旁听庭审,感受法律尊严,知晓庭审程序,从而自觉提高遵法守法的意识。如2012年5月31日,通过与村干部协商,在秦州区娘娘坝镇孙集村村委会办公室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索要遗失物引起打架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并将人身损害赔偿和遗失物归还纠纷一并解决,做到了案结事了,受到了村干部和旁听群众赞许。
(五)搞好媒体宣传,拓展普法范围。一方面动员全院干警撰写综合治理、法院审判、普法工作等方面的论文及案例报道向“中国法院网”、《甘肃法制报》、《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政法网”等媒体及网站投稿,一方面又编发《秦州法院简报》、《法院情况反映》等自有载体,同时通过“秦州法院网”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进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扩大了宣传效果。
四、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抓手
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区法院认识明确,思想统一,态度重视,行动积极,通过强化自身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与社会公众沟通、增进理解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落实。根据区综治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区法院先后制定了区法院《关于加强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12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将办公室、政治科、监察室等部门纳入到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队伍,并在内部设立了组织策划组、督查推进组、宣传报道组等小组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总责,各副院长及政治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督查全院的综治工作,并以庭、室、科、队及人民法庭为单位建立了15个综治小组,进一步细化和分解综治工作责任,通过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使综治工作层层有人抓,并且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形成上下联动的综治网络体系。
(二)量化目标管理,坚持业务评比。一是提高结案率标准,防止久拖不绝,要求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二是确立打击重点,严惩刑事犯罪,要求“群防群治,打防并举”,加大对毒品犯罪及暴力犯罪、涉黑犯罪的打击力度,体现从重从快的刑事政策。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要求各庭室在辖区大中专、中小学年内法制课不少于2次,年内对各自辖区内基层调解组织的组成人员至少进行培训1次,农村法庭继续每年抓好一个安全文明村的建设,城郊法庭抓好一个安全文明社区的建设。四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和妇女权益维护工作。年底将综治工作与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相挂钩,建立了按实绩论优劣的工作机制。
(三)创新舆情应对,畅通民意沟通。2012年2月,制定出台了区法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舆情预警机制和制度,规范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构建立体化网络舆论引导体系,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畅通网络舆论环境下司法与民意沟通渠道。同时,在“秦州法院网”上公布了民意沟通信箱、信访接待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由专人每天负责“天水在线·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和“天水政法·网上评警”栏目动态,制定“网络涉法舆情阅办单”,及时回复群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
(四)领导亲力亲为,化解涉诉信访。面对信访积案数量的居高不下的现状,2011年以来,区法院坚持每周三一把手与信访室主任、执行局局长全天候坐班接访,全体党组成员排班接访、随访随接,并改变以往仅仅只是对接访问题进行批转的方式,对接访问题当即通知办案人、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到场,不属法院解决的问题,指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属于法院解决的问题,立即安排,限期办理,坚持做到了接访的群众不接待完毕不休息,反映的问题不安排处理不休息。2011年至今共化解213信访案件,其中10年以上积案13件,5年以上积案73件,来访群众从2011年初的接访日一天接待三四十人,变为现在的接访日接访四五人,信访压力明显减轻,彻底改变了院领导和相关办案庭室人员疲于汇报、忙于接访的状况。
下一阶段,区法院将在秦州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创新,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模式、新路径,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