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1月
10日
区法院院长赵世和在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大部分,从紧扣审判第一要务,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完善司法为民措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开展司法能力竞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四个方面,对2010年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提出以坚信三个至上不跑偏(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司法为民思想、强化宪法法律信仰)、坚守公正底线不妥协(认真搞好刑事审判、着力化解民事纠纷、稳妥推进行政诉讼)、坚决搞好执行不懈怠(做到审执兼顾、拓展执行思路、强化执行责任)、坚定工作原则不动摇(强化立案职能、完善处访措施、加强审判监督、提高警务能力、搞好政务管理)、坚固创优载体不停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搞好主题实践活动)、坚持队伍建设不放松(严格工作纪律、提高业务素质、强化廉政建设、接受各界监督)为工作思路,全面部署了2011年的主要任务。
7日
石亚敏制作的“(2009)秦行执字2号”行政判决书号荣获省高院裁判文书优秀奖。
12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杨魏一行3人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勇谋的陪同下,调研指导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秦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利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建明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了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理论研讨会,区法院院长赵世和作为优秀论文作者应邀参加了会议。
20日
上午,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总结表彰会,对2010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总结,并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20余名人民陪审员、区法院相关领导及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月
22日
上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区法院天水郡法庭助理审判员王存芳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23日
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区法院荣获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全市清理积案先进单位,天水郡法庭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庭室,白菊萍、牛彤华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王建军、季靖生、张立强被评为全市法院清理积案先进个人;白菊萍制作的“(2009)秦墩民初字159号”裁判文书被评为裁判文书一等奖;赵生健撰写的《关于如何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职能作用》被评为优秀论文二等奖,马雅洁撰写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立案改革发展方向刍议》、罗治全、方琼撰写的《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被评为优秀论文优秀奖。
3月
4日
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活动。
7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政英带领调研组一行3人,在市中院副院长高同银及中院执行局相关同志陪同下调研区法院执行工作,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王万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蓉华、区政府副区长任佩光、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全社以及区法制办的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8日
区法院组织法官上街开展庆“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13日
区法院行政庭、民三庭部分法官,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翔带队,在市中心广场参加了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法制宣传活动。
14日
上午,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大会。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与各党组成员、副院长,各分管副院长与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每位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8日
区法院召开“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4月
15日
天水市秦州区委下发“天秦法[2011]10号”文件,决定王建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赵世和同志不再担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15日
天水市秦州区委下发“天秦法[2011]11号”文件,决定王建明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赵世和同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免去余翔同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15日
天水市秦州区委下发“天秦法[2011]13号”文件,决定余翔同志不再担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职务。
18日
下午,区法院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当日上午秦州区委召开的全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并安排部署本院活动。
21日
上午,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组织学习《秦州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并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珍惜岗位,远离犯罪》。
26日
上午,区法院举行赵世和荣调市人大政法民族工委主任,余翔荣调甘谷县人民法院院长欢送仪式。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明泰、区长周继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蓉华、区政协副主席钟绵邦,市中院副院长高同银、政治部主任李?参加了欢送仪式。
26日
上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领导小组在副院长张存禄的带领下,在区法院召开了量刑规范化庭审观摩现场会,各县(区)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5月
3日
上午,秦州区法院党组书记王建明同志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就近期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组织纪律等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号召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全院上下,共谋发展大计,共创美好未来。
6日
区法院对徐五模故意伤害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徐五模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同时,宣告未经被害人杜某某同意,被告人徐五模不得接触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禁止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这是区法院首次运用该项制度,也是全省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个禁止令。
12日
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水市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下发“天秦人大[2011]5号”文件,决定接受赵世和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12日
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水市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下发“天秦人大[2011]6号”文件,任命王建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代理院长。
12日
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水市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下发“天秦人大[2011]7号”文件,决定免去余翔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16日
上午,区法院对全体干警就学习“一个准则,两个规范”情况进行了测试。
26日
下午,区法院召开审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研究部署。
6月
2日
上午,市中院副院长高同银带领市中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检查组一行5人,对区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3日
区法院组织女法官走上街头,开展禁毒宣传。
7日
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安少锋、温旭二同志为秦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11日
在庆阳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了一批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区法院天水郡人民法庭获得“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5日
上午,区法院成功举办了“秦州法院纪念建党90周年”文艺演出暨先进支部、先进党员表彰会,演出以“与党同心、为党添彩”为主题,通过唱红歌、诵红诗等表演形式传承红色精神。演出现场还对获得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的天水郡法庭、全区优秀基层党组织立案刑事审监支部、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夏海平、张立强、王存芳进行了表彰。
7月
4日
上午,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进行了研究部署。
11日
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王倩同志从政治科调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
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在黑龙江大庆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8月
1日
上午,区法院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会,对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并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会上,还对上半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天水郡法庭、执行庭、信访室等先进庭室,刘文振、蒲保国等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最后,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建明在大会上做了《认清形势积极谋求发展思路,坚定信心努力开创工作局面》主题讲话,对下半年的工作,指出了培养求真品格,大兴务实之风、强化审判管理,追求优质高效、加强行政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改进纪律作风,确保文明司法、立足风清气正,再塑良好风尚五个方面的要求。
15日
江苏省金坛市市委副书记张建华、政协副主席荆志坤、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周增伟率金坛市人民法院考察团一行17人来区法院进行交流考察。
18日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勇谋带领“六项竞赛”活动组一行8人来区法院开展了庭审观摩、案卷评查等活动。
23日
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考录用的王献敏、张丹、陈志飞、王华4名同志正式到秦州区法院报到工作。
9月
20日
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区法院下发《关于开展“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
21日
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水市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并下发“天秦人大[2011]32号”文件,决定免去王建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6日
上午,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对贯彻落实全区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29日
在天水市秦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王建明全票当选为秦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10月
10日
上午,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召开全院大会,对全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
10日
上午,区法院制定了《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收取诉讼费用的通知》,对诉讼费收缴问题进一步进行规范。
13日
下午,秦州区法院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邢自元主持召开了前三季度审判执行工作运行分析暨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9-29日
受省高院《关于虚假诉讼问题》课题组邀请,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与课题组一起,赴江苏、浙江、江西部分法院学习考察。该课题由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担任主持人,成员有省高院副院长李琪林,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教授以及省高院研究室有关同志,课题为省高院中标的最高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
28日
区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室主任张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金全带领区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五督导组一行5人,检查指导区法院机关效能整治工作。
11月
7日
区法院于召开全院大会,向各庭室下发了《秦州区法院关于组织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的督查通知》,决定于11月中旬对各庭室的收费和涉案款物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检查。同时,确定刑庭和执行局为重点督查对象。
11日
上午,区法院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天水电视台、天水日报、天水晚报、甘肃广播电视报、兰州晨报等5家媒体记者和50余名群众走进法院,对在本市有较大影响的严某某等6人飞车抢劫、抢夺及盗窃一案公开宣判,并当庭向部分受害人发放赃款。
21日
上午,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同志结合今年10月参与的省高院《关于虚假诉讼问题》重大课题组赴江苏、浙江、江西法院的学习考察情况,以《关于预防和惩处虚假诉讼工作的考察报告》为题,对全院干警作法制报告。
22日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岗位大练兵考核组一行5人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同银、法警支队支队长党纳焕带领下,对区法院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分为基础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和业务技能四项内容,区法院法警大队进行了现场汇报表演。
24日
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石亚敏、政治科副科长彭爱铭撰写的《因楼间距提起的规划行政案件的审查依据》一文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确定为行政审判优秀案例,对2人各发荣誉证书一本。
30日
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市委发〔2011〕55号文件,作出关于表彰全市杰出女性奉献妇女事业优秀工作者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决定,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魏素梅被评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12月
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王倩、王红霞、石娅丽、何子其、杨海波、王保祥六同志为秦州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5日
上午,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下发了《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意见》,意见针对执行信息录入工作中存在的由于部门关系未理顺、工作责任不清晰、录入力量缺保障、核对机制不健全等现象,导致出现案件信息漏录、迟录、错录情况等问题,要求全院与此项工作有关的部门要摒弃重案件执行、轻信息录入的思想,充分认识到执行案件信息是国家执行威慑机制构建的基础,认真抓紧抓好录入工作。
5日
下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忠福一行来秦州法院调研,在听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的汇报后,又先后视察了七里墩、天水郡人民法庭。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侯正兴、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区委副书记陈少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更生、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宪泉、区人大副主任陈蓉华、区政协副主席钟绵邦等领导陪同参加了调研。
10日
区法院王保祥同志被选调到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19日
上午,区法院召开“锻炼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成员和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20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甘高法〔2011〕422号文件,对全省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三级网络专题辅导报告会参会情况进行了通报。区法院因参加人数符合规定,着装整齐,认真听讲,会场秩序井然受到省高院的表扬。
21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甘高法〔2011〕428号文件,作出表彰全省法院2011年度优秀论文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区法院院长王建明撰写的《浅谈法官职业道德的形成》获得三等奖;区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陈明霞撰写的《论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问题及思考》、区法院七里墩法庭书记员温旭撰写的《取证主体合法性理论批判》获得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