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上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翔等一行三人,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勇谋、行政庭副庭长刘陇青等人陪同下来秦州区法院就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党组成员、副院长邢自元以及行政庭全体法官参加了座谈。
作为甘肃省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判工作仅有的两个试点法院之一,王建明院长代表院党组在座谈会上就区法院《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方案》、《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相关情况、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试点工作的改进思路等作了详细汇报。张专委一行听取汇报后,对区法院党组大力支持行政审判工作、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行政审判人员的敬业工作表示赞许。调研组对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两起行政案件的卷宗进行查阅后,认为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既规范,又有创新,突出来了简易程序“简”的特点,特色明显、成效显著,达到了提高行政审判效率,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许多好的做法可以进一步推广。座谈中,三级法院与会人员共同就目前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此项工作进行了探讨。
张翔专委在总结发言中,向区法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在案件审理中,对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立案时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对其他当事人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关系简单的行政诉讼案件,既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特别是行政相对人的选择权,又要尽量鼓励当事人选择简易程序;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协调,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要适时建议行政机关减少答辩审批程序和协商汇报时间,以便提升审判效率;四是要注重总结,以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最后,区法院王建明院长对张翔专委一行莅临区法院检查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中将秦州法院确定为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法院之一,既是对区法院的鼓励鞭策和信任,也是对区法院的考验,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争取以好的成绩向上级法院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