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让你在自己家中过春节”。这是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对有家不能入住,在外漂泊多年的当事人马某某的承诺。“百日执行会战”中,通过省、市、区三级法院共同努力,区法院兑现了承诺,终使有关联关系的一起长达13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案件和一起住房被占住近5年的案件执结,已多年未在自己家中过年的马某某终于回到自己的家中迎接新年。
事情先从民间借贷案件说起,1998年,马某某的丈夫陈某某因欠邢某某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被邢某某起诉至秦州区法院,同年7月,秦州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陈某某归还借款和利息。邢某某申请法院执行后,因陈某某下落不明,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中止执行。此后,在邢某某等债权人经常上门讨债的情况下,马某某不得不外出打工,邢某某也一直上访,要求法院执行。2003年,马某某起诉法院要求离婚,秦州区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离婚,对马某某与陈某某共有的唯一住房,因未办理房产证且陈某某下落不明,未予分割。2007年9月,多年下落不明的陈某某突然回家,将双方原有的住房与邢某某协商获得差价款后卖给了邢某某,并再次下落不明。马某某回家发现后,于2009年3月将邢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邢某某腾出房屋,秦州区法院支持了马某某的诉求。执行中,因为先前的官司及又再次给付的差价款,邢某某拒不搬出,双方矛盾较大,区法院通过房管局向马某某提供一套公房后暂将案件程序终结。马某某不愿居住公房,并先后向省、市、区相关部门上访,该案被省、市、区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列为重点涉法信访案件。
“百日执行会战”开始后,区法院将其列为重点清理案件,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邢自元和执行局局长季靖生分别约谈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各自处理意见,做协调工作,并召集“百日执行会战”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商处理办法。鉴于马某某无业,邢某某也为我市某“三线”企业内退职工,收入不高,并生病住院,如强制让邢某某搬出,案件不但不能彻底解决,还有可能让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便决定一方面对邢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讲明居住权是公民的生存权,其大于债权,并张贴责令迁出公告,准备强制执行,一方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省高院、市中院和区法院的共同努力下,邢某某于近日领取了三级法院给付的司法救助款3万余元,并表示对其余诉求放弃,马某某也在接收住房现场表示了对法院的感谢,并提出息诉罢访。至此,两件涉法信访执行积案在“百日执行会战”中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