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上午,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快乐贯彻传达了25日下午召开的全区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强调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结合法院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排查和整改,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继续深入推进审务公开,确保从立案环节开始,就把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公之于众,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强化财产变现过程中的透明机制建设,加强对司法拍卖活动的监督,完善拍卖效果考核指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三是深化服务,务求实效。适度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以法官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为重点,“零距离”服务民生,扩大法制宣传效果,提高公民法律素养;以巡回审判、诉调对接工作为亮点,积极做好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立足实际,确保落实。注重司法礼仪,全院干警特别是一线窗口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官、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纪律作风建设,着装庄重、整洁,举止文明,动作规范,言语得体。政治科与纪检监察室、审监庭要具体抓好检查、考核工作,把干警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审判质量效率情况纳入定期考核和群众测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