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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更新刑事执法理念 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

——秦州法院组织学习“两院三部”协调推进量刑规范化文件精神
作者:彭爱铭  发布时间:2011-05-27 18:03:15 打印 字号: | |

2011年5月26日下午,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会议,结合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对典型案件的通报,专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上,首先由副院长邢自元主持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接着在通篇学习 “两院三部”《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审委会委员结合通报案件中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证据移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防止类似现象发生进行了讨论。最后,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建明对如何落实文件精神,作了如下强调发言: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继续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量刑规范化工作,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同时还要主动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做到步调一致,共同做好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两院三部”文件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取得实效。

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学习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学习培训,打牢量刑规范化的业务基础,要善于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并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是要切实树立证据裁判意识,有的放矢的审查案件的证据和程序,在证据的认定上增强主动性,多留一点心,多负一份责,力争使刑事案件的审判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调研宣传工作。在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过程中,要积极做好有关数据的收集工作,对本院推行量刑规范化以来所审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分析,统计好有关数据,结合本院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量刑规范化的调研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宣传,为改革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彭爱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