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项活动 > 作风建设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 “一诺三评三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王红霞  发布时间:2011-05-19 11:11:40 打印 字号: | |

为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在动力,不断提高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区科学发展大局,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按照区委组织部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现就秦州区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 “一诺三评三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各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三个有效提升(有效提升队伍素质,有效提升审判质量,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立足本院实际,突出党员承诺中“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评选”的针对性及有效性。突出实践特色,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诺三评三公开”即:每个党支部根据工作职责范围,每名党员根据“设岗定责”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各级党组织综合运用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评选三种方式,坚持一诺一评、一季一促,进一步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级党组织定期公开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党支部及时公开党员开展活动情况,党员每月公开记实内容,做到点线面公开相结合,全方位推进工作落实。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通过实行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要求公开化、具体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增强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抓好“三评”工作。通过实行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选,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创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创先争优活动在民主、公开、和谐的环境中开展。

(三)坚持做到三个公开。通过公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活动情况,使广大群众全程了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承诺事项和党员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达到开门搞活动的目的。

四、方法步骤

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 “一诺三评三公开”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重要抓手,既要立足长远经常抓,也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集中抓。

第一个阶段(三月下旬至四月中旬)。每个党支部根据工作职责范围,在广泛征求广大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紧紧围绕当前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出承诺。每名党员根据“设岗定责”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党支部承诺要征询主管院长的意见建议。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承诺事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承诺事项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承诺切实可行。

第二阶段(四月中旬至四月底)。建立“一书一簿一栏一台帐”(即一份承诺书、一份公开承诺登记簿、一个公开承诺公示栏、一本公开承诺工作台账),对各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全面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党委建立支部承诺台帐,各支部建立党员台账确保各支部和广大党员作出的承诺条条有落实、项项得兑现。

第三阶段(四月底至七月中旬)。建立完善管理机制、跟踪督查机制、考核评议机制,坚持问题不解决不通过、落实不到位不通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对承诺兑现情况实行挂牌销号管理,督促全面“践”诺。

第四阶段(七月中旬至十月中旬)。采取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发放群众满意测评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认真开展群众评议工作。邀请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对口服务单位、群众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履职情况组织开展评先选优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培育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第五阶段(十月中旬至十二月上旬)。坚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党支部书记抓活动情况、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指导情况、基层单位活动情况、舆论宣传情况,促进创先争优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院活动办公室人员要主动深入审判一线,详细了解党员干部工作状况,搜集整理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及感人事迹,并及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达到感召先进,鞭策后进,积累和推广经验的目的。

五、几点要求

一是明确活动意义。“一诺三评三公开”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省市要求的规定动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和指导,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完成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各支部书记要认真负责,切实抓好“一诺三评三公开”工作。要把党支部和党员践诺率、群众参与率、党务公开程度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尺,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一诺三评三公开”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区法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院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做承诺、带头做点评、带头抓落实。各党支部和相关人员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实际,要高度负责,抓好落实,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动“一诺三评三公开”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各党支部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尊重党员干部的首创精神,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实践创新积极性,不断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探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新途径,为建立和完善“一诺三评三公开”长效机制,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整体上水平。

四是搞好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提炼“一诺三评三公开”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新闻媒体和基层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简报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一诺三评三公开”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底组织全面检查,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整个活动不少环节、不流形式。

责任编辑: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