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是指根据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态势,遵循社会运行规律,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等,对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及管理方式进行改造和革新,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实现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全部活动的总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行法律,裁断纠纷,制裁违规,示范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身就属于社会管理的职能机关,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因此,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正如王胜俊院长指出的,“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司法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近年来,甘谷法院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总抓手,在推动和参与社会管理中,审视和谋划法院工作,进一步强化司法审判的延伸、服务功能,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围绕“平安”建设,强化维稳职能。以维护稳定为首要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打击犯罪,教育群众,维护稳定。审判实践中,坚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两抢一盗”刑事犯罪案件;从重打击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型犯罪案件;从严惩处群众深恶痛绝的毒品、拐卖妇女儿童、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罪,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或免除处罚,最大限度地缓和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围绕“和谐”建设,强化调解职能。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把调解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建立调解激励机制,规范调解程序,增强调解效果,促进社会和谐。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高效处理民商事纠纷,着力化解经济运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制,裁违约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围绕“法治”建设,强化服务职能。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为主线,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特别注重运用协调来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妥善处理各类行政争议和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开通为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建立沟通平台,促进良性互动。
四是围绕“诚信”建设,强化保障职能。“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把阶段性执行和经常性执行、重点执行和常规执行、坚决的执行态度与稳妥的执行方法结合起来,抓主抓重,突破积案,力克难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新机制。
二、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矛盾排查。通过推行“一乡一村一法官”制度,熟悉社情、了解民意,注重把农村的善良风俗引入审判执行工作。同时,通过主动与群众沟通,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建立审判信息评估分析制度,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事先研判,准备在前,应对有方,为党委、人大、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前瞻性、有价值的参考。
二是指导基层调解、加强司法督导。通过推行“一乡一村一法官”制度,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对基层调解员的法律培训,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注重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工作交流机制、职能互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
三是开展法律服务、做好法律咨询。通过推行“一乡一村一法官”制度,深入村组、以案说法,全面做好法律宣讲,积极为基层组织和群众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群众理性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监督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通过推行“一乡一村一法官”制度,依法为基层村组依法行政执法撑腰壮胆,为村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其依法行政,积极化解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村组的有关问题,着力解决行政争端,化解官民矛盾。
三、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畅通绿色通道,提供诉讼便利。大力开展立案的“文明窗口”和“便民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导、诉讼风险预告和法律释明工作,广泛采取电话咨询解答等办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巡回办案,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开庭,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
二是加大救助力度,彰显人文关怀。充分关注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年老体弱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有关规定,简化审批司法救助申请的程序,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维权能力差的当事人协调法律援助,有力维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三是强化涉诉信访,营造和谐氛围。制定和完善涉诉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程序。牢固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对重点信访案件统一部署、统一协调,严格推行每月汇总通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作为办理信访案件的根本要求。全面落实“四定四包”责任制,将说理释法、解决问题和有效稳控三者紧密结合起来,使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取得突出成效。
四、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严格审判流程机制。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入手,制定了《甘谷县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有关延长办案期限的规定,减少非审限用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行月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督查机制,规范案件督查工作,发挥和改善审判委员会指导职能,强化监管评查。
二是细化质效考评机制。通过建立健全队伍管理目标责任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每一个庭(室)和每一名法官、比较科学的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业绩考评办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调动工作活力。同时通过整合法院内部资源,建立健全各项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
三是强化司法监督机制。监督是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是法官队伍健康成长的保障。不断增强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积极依法办理县委和人大交办的事项,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舆论监督。同时,按照教育先行、正面引导、重在预防的廉政思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案件回访、来信来访、案件评查,狠抓思想教育、机制创新、监督检查等环节,做到年初签订责任书,年中跟踪检查,年末考核验收,确保说法办案。
相比较人民法院的传统职能而言,社会管理创新还是个新生事物。从我院的工作实践而看,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深入分析当前的国情特征和当地的具体情况,掌握社会结构和管理模式的新变化,了解社会各阶层真正的司法需求,在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大背景下寻找审判工作新的切入点。要保证既不突破法律框架,又确实具有新的思路和方法,只有这样,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才会真正收到各方认可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