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底利用1周时间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活动通过听汇报、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意识,推动了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一是对廉洁警示教育活动的认识有新提高。通过本次教育活动的开展,全院上下进一步认识到端正审判人员司法为民的态度,增强法院干警廉洁司法意识,是开展法院警示教育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现状,找准开展教育的突破口,抓住将教育成果和工作成绩转化的结合点,是开展法院廉洁警示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向经常性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保持教育成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是开展法院廉洁警示教育的关键环节和核心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贯彻群众路线,是法院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全院干警达成了经常性地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是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良好法官队伍形象,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的广泛共识。
二是廉洁警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加强。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上级法院有关文件和中院编印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的相关内容。突出对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最高法院“八个不准”、“五个严禁”内容进行了学习。审判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体会100余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剖析材料40余篇,达到了“思想真触动、作风真转变、工作真落实”的目的。
三是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重申了工作纪律、考勤制度、规范着装、严肃会风、会见当事人、值班制度、饮酒问题、环境卫生等工作纪律,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干警素质进一步增强。同时,活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完善了领导决策、目标管理、警示教育、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工作联系、情况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八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