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上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领导小组在副院长张存禄的带领下,在秦州法院召开了量刑规范化庭审观摩现场会,各县(区)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首先,参加会议人员观摩了秦州法院刑庭当日审理的董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该案庭审过程中纳入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在查清犯罪事实之后,审判长简要归纳了定罪事实和相关证据,接着庭审程序便重点围绕量刑事实展开,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自首情节、赔偿受害人损失情况、被害人的谅解情况等事实进行举证。随后,控辩双方对量刑的基准刑、从重或从轻的量刑幅度发表了明确的辩论意见,审判长也充分询问和听取了被告人对量刑的意见。在当庭宣判后,法庭结合本案量刑综合考虑的犯罪事实和量刑事实,根据最高院制定的量刑指导意见、程序意见以及省高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释明。庭室结束后,市中院副院长张存禄又主持召开了点评座谈会,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大家既肯定了庭审中一些好的做法,也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与提高量刑规范化提出了一些建议。
该项活动是市中院为推进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总结近期量刑规范化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巩固量刑规范化成果,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