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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2009年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0-05-22 11:18:45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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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赵世和在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大部分,从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稳步推进审判工作,以专题教育为主线、大力开展队伍建设,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注重保障民生,以质量效率为主题、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以科学应对为原则、积极做好防震抗灾5个方面,对2008年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提出以“贯彻‘1个精神’(学习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区一系列会议精神)、搞好‘2项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强化‘3项纪律’(强化组织纪律、强化审判纪律、强化庭审纪律)、落实‘4个统一’(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做到有法必依与加大调解相统一、做到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相统一、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实施‘6项工程’(案结事了工程、质量精品工程、效率提速工程、积案清理工程、息诉罢访工程、法官素质工程)、实现‘6个突破’(强化学习实践,在科学发展上求突破、发挥审判职能,在构建和谐上求突破、强化工作措施,在审判绩效上求突破、树牢宗旨意识,在关注民生上求突破、完善审判管理,在司法质效上求突破、加强队伍建设,在素质能力上求突破)”为工作思路,全面部署了2009年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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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通报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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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08年度优秀论文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甘高法[2009]8号),对全省法院2008年度优秀论文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区法院两篇论文《执行异议与执行复议程序刍议》(撰写人:王建军、彭爱铭)和《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撰写人:张进生)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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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天法党组(20094号”文件,对2008年度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进行表彰,区法院藉口人民法庭负责人赵生健被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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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秦州区法院被授予全市法院2008年度审判质量与效率二等奖;皂郊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人民法庭;七里墩人民法庭、研究室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王快乐、罗治全、王新存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赵晓荣被记三等功一次。(2008)秦民一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书(制作人王永利)、(2008)秦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书(制作人石亚敏)、(2008)秦民一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制作人张进生)被评为裁判文书二等奖;(2008)秦刑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制作人魏素梅)、(2008)秦民二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制作人赵青霞)被评为裁判文书三等奖。

 

2

 

9

    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冯爱华同志从立案庭调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张悦同志从七里墩人民法庭调立案庭工作;王佳同志从皂郊人民法庭调七里墩人民法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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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在审判区大厅入口显著位置悬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公示牌,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938-8210124)和电子信箱(qzfy1970@163.com),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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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召开执行“五个严禁”公开承诺大会,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院党组郑重签定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公开承诺书。

 

附: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公开承诺书

 

为了自觉遵守审判、执行纪律,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要求,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特向院党组郑重公开承诺如下:

l.决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2.决不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3.决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4.决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5.决不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请院党组和全体人员予以监督,如有所违犯,愿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的规定,依纪依法承担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承诺人:xxx

 

16

    区法院提出:审判业务庭法官年内每人编1份精品司法案例、写1篇理论研讨文章、报1份宣传信息稿件;其他法官和书记员(司法警察)每人撰写1篇理论研讨文章、报1份宣传信息稿件。同时,研究确定10个研讨专题,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研,从39日起,在每周一全院集中学习大会上进行研讨交流。

 

22

    区法院院长赵世和撰写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当前人民法院工作 》一文在《中国法院网》“院长论坛”栏目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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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院长赵世和撰写的《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纪实》一文在《中国法院网》“院长论坛”栏目发表,此文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网举办的“望城杯”全国法院院长大学习、大讨论征文优秀奖,并录入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为人民司法——“望城杯”中国法院网“大学习、大讨论”征文优秀作品集》一书。

 

3

 

6

    区法院召开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会议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讨论制定本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9

    区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宣读《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第六指导检查组莅临会议进行指导。

 

14

    秦州区禁毒委员会发出《关于表彰2008年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天秦禁[2009]7号),本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魏素梅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16

    区法院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同志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洁建设》专题辅导,以期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实的政治、思想保证。

 

16

    区法院召开以“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司法调解”为主题的调研交流大会。会上,3名从事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审判的调解能手结合各自的审判实践,重点围绕如何做好调解工作、对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性、调解结案对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作用以及如何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和不同特点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做了详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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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市法院2008年度优秀论文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天中法(2009215号)文件,区法院论文《执行异议与执行复议程序刍议》(撰写人:王建军、彭爱铭)和《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撰写人:张进生)获得一等奖,《论共同侵权》(撰写人:赵玉锋、李秀云)获得三等奖。秦州区法院获得优秀论文组织奖。

 

23

    区法院举行以“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科学发展,依法保障民生,争创一流法院”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各庭(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共17人联系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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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巡视办公室主任、“5个严禁”检查督导组组长刘滨海一行3人,在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龚启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董立潮、纪检组长侯正兴陪同下,来秦州区法院检查督导“5个严禁”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在听取赵世和院长所作的汇报后,对本院落实“5个严禁”规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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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日起,区法院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统一着法官制服上班。

 

8

    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王快乐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新存同志任政治科科长,彭爱铭同志任研究室主任。免去王新存同志研究室主任职务。

 

13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甘高法〔200970号文件,对区法院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文件指出:天水市秦州区法院采取六项措施、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工作抓得实、做得细,有血有肉,工作卓有成效,引起最高人民法院检查组的关注,破例听取了一次汇报。

 

13

    区法院召开以“坚持科学发展,规范法庭管理”为主题的调研交流大会。会上,由七里墩人民法庭庭长赵晓云和皂郊人民法庭庭长陈卫亚结合各自的工作,重点围绕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的总体思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采用多种方法和措施促进法庭规范化管理做了经验交流。

 

15

    省纪委驻省高院纪检组、省高院监察室联合主办的《法院纪检监察》2009年第3期(总第73期)全文转发了院长赵世和文章《以保障司法廉洁为抓手、落实“5个严禁”,以促进司法公正为推手、深化“88创”竞赛》,并加注编者按,对区法院落实“5个严禁”规定的工作方式方法给予充分肯定。

 

20

    区法院围绕积极探索各种执行方法和措施、促进执行工作进一步开展召开了调研交流大会。会上,执行庭庭长季靖生、刑庭庭长罗治全、行政庭副庭长石亚敏分别就积案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等做了经验交流。

 

23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宋丕林深入区法院就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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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勇谋、张存禄一行5人深入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5

 

5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天水市法院系统进行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的通知》(天中法「200923号),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徐?挂职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助理,为期一年半。

 

7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组任字〔200911号”文件,决定丁建文同志挂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1

    区法院召开以“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为主题的调研交流大会。会上,由天水郡法庭庭长刘文振、平南法庭庭长夏海平、汪川法庭书记员李秀云做了专题交流。

 

14

    区法院下发“天秦法[2009]35号”文件,对本院司法能力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由副院长王建军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余翔、邢自元、审委会委员郭亚奇任副组长,成员为王快乐、靳志强、王新存、彭爱铭、许龙泉。办公室主任为靳志强,副主任为彭爱铭、许龙泉。

 

18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对开展2009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2

    区法院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为组长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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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召开以“在民事审判中如何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主题的调研交流大会。会上,民一庭庭长张进生、天水郡人民法庭副庭长马宏伟分别结合各自的工作,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6

 

9

    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9

    区法院成立“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军、余翔、邢自元、丁建文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快乐、政治科科长王新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科,由王新存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

   

11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第11次会议通过《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管理办法(试行)》,自200971日试行。

 

15

    区法院召开以“裁判文书制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主题的调研交流大会。会上,刑庭副庭长魏素梅、民二庭副庭长赵青霞、民一庭副庭长王永利分别结合各自的工作,重点围绕刑、民、商事裁判文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如何有效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开展了广泛的经验交流。

 

18

    区法院任命韩瑞锋为助理审判员。

   

7

 

9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第13次会议通过《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中若干常见罪名量刑规则(试行)》,该《规则》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3大部分,其中分则部分又包括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贩卖毒品罪、交通肇事罪、强奸罪和寻衅滋事罪7部分内容,自2009715日起试行。

 

10

    市政协副主任王凤保、省政协委员、市九三学社主委孙新民、市政协委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景春、市中院副院长高同银一行12人调研区法院执行工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万珍、区政协副主席徐生明参加了调研。

 

16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第14次会议通过《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自2009722日起试行。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分为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有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5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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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第14次会议通过《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及离婚纠纷案件中有关彩礼返还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自2009718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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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第15次会议通过《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自200981日起试行。

 

8

 

11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虎林、副主任马有奎、陈蓉华、赵春明、裴浩仁、胡秀玉带领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视察区法院案件庭审工作。

 

18

    省高院下发《关于对在调解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予以表扬的通报》(甘高法[2009]197号)文件,其中对秦州区法院通报表扬。

 

20

    院长赵世和撰写的《看<苍天>思调解构和谐》一文,在《中国法院网》“院长论坛”栏目发表。

 

31

    8月31至9月11,院长赵世和在北京国家法官学院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第一期轮训班学习。

 

31

    区法院政治科、刑事审判庭、研究室部分法官在甘肃省华圆科技技工学校开展了一场题为“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力行十戒预防犯罪”的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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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函[2009]98号”批复,同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与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发生在本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5

    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天秦司[2009]54号),对全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及保障机制等进行了规范。

 

18

    省高院下发《关于为宋桂兰等28名同志颁发“荣誉天平奖章”、为刘永仙等1240名同志颁发“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和奖章”的决定》(甘高法[2009]230号),区法院退休法官文迎双、杨振兴获荣誉天平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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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秦州区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天秦法[2009]63号),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机构、制度、程序、事后问责办法。成立由院长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副院长全面负责,其他副院长、纪检组长分工负责,相关庭(室、科、队)负责人具体负责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法警大队为日常办事机构,由队长、政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5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任命王学军、台玉淇、刘建军、林国建、徐红梅、王清平、张亚国、梁国雄、米峰、李宏志、刘炀、马胜利(12人)为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

 

27

    区法院围绕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召开调研交流大会。会上,七里墩法庭庭长赵晓荣、审监庭副庭长许龙泉、民二庭助理审判员雷亚红分别就本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经验做了交流发言。

 

29

    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927日至28日召开的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29

    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组建民三庭、信访室。王永利同志由民一庭调任民三庭负责人,薛伟同志由藉口法庭调任信访室负责人。

 

30

    秦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机构编制的通知》(天秦区编发[2009]7号),区法院机构编制调整为:一、内设机构。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共13:纪检监察室(不占机构数额)、办公室、政治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司法赔偿办公室)、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信访室、司法技术鉴定室。其中,政治科、执行局规格为正科级(设正、副职各一名)、司法技术鉴定室为股级,其余为副科级。二、派出机构。设人民法庭6个。其中,七里墩、天水郡法庭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正、副庭长各一名),皂郊、藉口、平南、汪川法庭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三、其他领导职数。纪检组长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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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院长赵世和作了题为“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落实‘调解优先’新要求”的讲话。

 

13

    召开新选任的12名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会议,进行了一次以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纪律及庭审观摩讲评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相关庭(室)负责人及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16

    全市法院庭审观摩活动在区法院举行。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治云、副院长王勇谋、张存禄亲临庭审现场观摩,麦积、武山、清水等县(区)法院院长及市、县(区)法院的相关庭长30余人参加了会议,秦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万珍、区人大副主任陈蓉华、区政协副主席钟绵邦参加了庭审观摩及点评活动。秦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虎林、区委副书记王小林、区委常委、副区长宋丕林到会祝贺。

 

19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下达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甘高法政[2009]45号),新分配秦州区法院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4个。至此,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总数达到1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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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人民调解诉前司法确认机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区法院在秦州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17

    17-29日,按照市中院与江苏省常州市中院开展“东西协作,结对共进”友好交流活动安排,院长赵世和随同市中院院长袁治云及其他中院副院长、基层法院院长一行13人,赴江苏省常州、无锡、苏州、扬州、南京等地进行考察学习。秦州区法院与金坛市法院结为协作对子、友好法院。

   

25

    共青团天水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天水市法院系统2009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天法党组[2009]44号),本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方琼被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12

 

14

    市中院由副院长王勇谋一行9人组成的考核组,对秦州区法院2009年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审判业务、廉政教育、案件执行、理论研讨、涉诉信访、少年法庭建设等7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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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公布全国法院第21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区法院邢自元、彭爱铭撰写的论文《罚金刑执行之困惑与规范》获得三等奖。

 

25

    召开2009年度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会议首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从“层层抓学习”等5个方面总结回顾了2009年度工作,接着比较深刻地指出了诸如法官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有差距等存在的问题。对于2010年的工作部署,赵院长提出要以“抓方向,重大局,实现司法零问题”等七个方面为工作思路来开展。各位副院长也都做了述职述廉报告,同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20个业务庭(室)负责人轮流上台,就2009年本部门的主要工作进行述职。同时,还分组对院领导的工作总结进行了讨论。

    另外,大会对2009年度“88创”司法能力竞赛等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其中,获得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先进集体的分别为:一等奖,刑庭;二等奖,藉口人民法庭、七里墩人民法庭;三等奖,皂郊人民法庭、执行庭。获得司法能力竞赛先进集体的为:汪川人民法庭、平南人民法庭。司法能力竞赛先进个人中,业务全能奖获得者为:姜元庆、韩瑞锋、赵生健、甄瑾、赵玉峰;办案能手获得者为:张立强、赵生健、王存芳、白菊萍;调解能手获得者为:吴全弟、刘志君、方琼;记录能手获得者为:牛彤华、陆丽莉、张悦、马冰、庞彦斌、刘玉林、胡莉红、李秀云;优秀法律文书制作奖获得者为:罗治全、甄瑾、赵青霞;驾驭庭审能力奖获得者为:邢自元、魏素梅、王永利、赵青霞、甄瑾、方琼;督促履行奖获得者为:刘志军、魏素梅、甄瑾;庭前准备奖获得者为:于智华;优秀庭长奖获得者为:陈卫亚、季靖生、赵晓荣。司法警察先进个人为:张治琦、刘新民;综合行政序列先进个人为:王新存、彭爱铭、王倩、崔文芳、许海燕、雷辅婷、霍庭玺;优秀人民陪审员为:张友慈、梁国雄;临时人员序列中的先进个人为:于宏。

 

28

    市中院下发《关于全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演练考核情况的通报》(天中法(2009252号),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授予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综合考核优秀奖,李凤鸣、许永杰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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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09年度优秀论文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决定》(甘高法(2009305号),区法院副院长邢自元、研究室主任彭爱铭撰写的论文《财产刑案件执行之思考》获得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与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理论研讨会一等奖,民一庭庭长张进生撰写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目标》获得三等奖。

责任编辑:天水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