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13日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政治部办公室主任李军、政治部警务部干部肖利纯,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萍、人事处副处长刘贵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治云、党组副书记董立潮、纪检组长汪知生、政治部主任李?的陪同下,在秦州区法院就队伍建设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秦州区法院皂郊人民法庭。
13日
院长赵世和在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大部分,从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3项活动”,开展司法能力竞赛、适时掀起“2个高潮”,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落实“4项措施”,贯彻二五改革纲要、探索健全“2项制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按期建成“6个法庭”5个方面,对2007年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从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工作大局,狠抓审判中心、追求优质高效,推行业务比武、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练好内功,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管理强院5个方面,部署了2008年的主要工作。
17日
经审判委员会(2008)第3次会议讨论,对各庭案件管辖及立案工作决定如下:
一、关于立案问题
1、从2008年1月22日起,七里墩法庭、天水郡法庭的案件立案由两法庭各自立案受理,立案庭不再统一立案。
2、各人民法庭(包括2个郊区法庭和4个农村法庭)每周一上午将本法庭上周所立案件情况向立案庭作备案报告,由立案庭对其是否存在跨辖区、超标的受理案件的问题实施监督。
3、执行案件由立案庭统一挂号。各人民法庭所受理的执行案件,必须持相关手续到立案大厅登记挂号。
二、关于案件管辖问题
(一)各法庭受理案件的地域
1、七里墩法庭受理玉泉镇、中梁乡、七里墩办事处及罗玉河、桥南大众路、吕二沟以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民事案件。
2、天水郡法庭受理天水郡办事处、太京镇田家庄以东、桥南大众路、吕二沟、双桥路以西、红山厂以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民事案件。
3、立案庭受理除七里墩法庭、天水郡法庭管辖以外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案件。
4、汪川法庭受理大门、汪川、小天水、华歧4乡(镇)辖区的民事案件。
5、平南法庭受理齐寿、平南2乡(镇)辖区的民事案件。
6、皂郊法庭受理娘娘坝、李子、皂郊(红山厂以南)3乡(镇)的民事案件。
7、藉口法庭受理秦岭、杨家寺、牡丹、关子、藉口、太京(太京镇田家庄以西)6乡(镇)的民事案件。
(二)商事案件的受理
1、汪川、平南、皂郊、藉口四个农村法庭可以受理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商事案件。5万元以上的商事案件应由立案庭受理、民二庭办理。
2、七里墩法庭、天水郡法庭不得受理商事案件,其辖区商事案件由立案庭受理、民二庭办理。
2月
18日
区法院召开全院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会议提出,全院上下要思想再统一,热情再激发,纪律再严明,节奏再加快,形象再提升,工作再落实,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6日
区委“天秦任[2008]9号”文件,提名邢自元任区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26日
区委“天秦区委干[2008]6号”文件,同意邢自元为区法院党组成员。
26日
区委“天秦任[2008]4号”文件,免去张强区法院纪检组长职务。
27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并随后下发“天秦人大[2008]4号”文件,任命邢自元为区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28日
院党组研究决定,靳志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马宁斌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调任司法警察大队副政委。
28日
鉴于区法院部分领导成员变动,经会议讨论决定,院长、副院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院长赵世和, 主持区法院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政治科、纪检组、研究室。
副院长王建军,负责指导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司法警察等方面工作。分管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以及群团工作,协助院长分管办公室。
副院长余翔,负责指导民事(与邢自元副院长共同负责)、商事、行政审判等方面工作。分管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七里墩人民法庭、天水郡人民法庭,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纪检组、政治科。
副院长邢自元,负责指导刑事、民事(与余翔副院长共同负责)审判等方面工作。分管刑庭、皂郊人民法庭、藉口人民法庭、汪川人民法庭、平南人民法庭,协助院长分管研究室。
3月
25日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三个文件”,严格执行“三项纪律”,进一步巩固“转变作风抓落实年”活动成果,区法院组织了一次以“三个文件”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测试。
28日
28日至29日,院长赵世和于兰州出席第18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
30日
区法院将法官照片、姓名、职务及承诺内容制作成公示栏,悬挂在当事人接待大厅醒目位置,全体法官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公正司法,廉洁办案,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31日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第18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及时汇报、争取支持,调整思路、全面贯彻,迅速部署、开展活动,推动竞赛、搞好评估5个方面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31日
区法院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院动员大会进行具体部署,计划从3月开始至年底,分组织动员、学习讨论、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4月
15日
新建藉口人民法庭正式启用。
16日
区编委“天秦区编发[2008]15号”文件,给区法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4名。
24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天中法[2008]123号”文件,对全市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区法院刑庭、天水郡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张进生、薛伟、彭爱铭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5月
6日
中共甘肃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在其主办的《甘肃法院纪检监察信息》第3期,以《秦州区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公开承诺公正司法廉洁办案》为题,报道了秦州区法院“转变作风抓落实”的工作事迹。
12日
14:28发生在四川省汶川县的8.0级地震及其此后接连发生的多次余震,造成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及其基层法庭楼房多处墙体明显裂缝、大楼外树立柱变形、电梯出现严重故障、部分办公设施损毁的严重灾害。审判法庭大楼受损情况为:58间各种功能用房及各楼层过道、人行楼梯等均出现程度不同的墙体裂缝及悬顶灯架变形,其中电梯出现严重故障而停止使用,楼体西侧大柱出现明显变形而亟需加固重建,有62处墙体出现明显裂缝(其中有16处达到严重程度),多个房间灯架坠落,多台办公电脑摔落在地而损坏,多个大型花瓶被摔碎,部分摔在地上的档案柜出现变形,若干窗户玻璃破裂,一些饮水机、热水器损坏。6个基层法庭中,有3个新建成投入使用的法庭也出现程度不同的墙体裂缝,据现场勘察,明显的墙体裂缝多达15处(其中平南法庭1处,皂郊法庭6处,汪川法庭8处)。另外,汪川法庭院子也出现了裂缝。
13日
上午8:40,区法院紧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提出6条防震抗灾具体应对措施:一是立即统计灾情,及时汇总上报;二是联系建筑设计单位专家对审判法庭大楼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受损程度;三是动员全体人员,一方面提高警惕,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余震灾害,另一方面强调坚守工作岗位,虽不要求集中办公,但须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招之即到;四是强调识大体、顾大局,特别要求科级干部、党员干部在危险、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站在第一线,带头做好防震抗灾;五是做好财物安全管理,防止丢失,法警大队积极做好秩序维护;六是做到审判、执行工作继续顺利开展,庭要照常开,案要照常办,人心不能散,秩序不能乱;七是对因地震造成的灯具、电脑、电梯故障等影响当前正常办公的部位抓紧组织维修。
13日
上午,经邀请当地建筑勘察设计院专家现场勘察并初步判断,区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出现的墙体裂缝为填充墙上的裂缝,其中较为严重的二、三楼裂缝,估计系当初装修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瑕疵所导致,暂不影响使用。但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13日
上午,市中院院长袁治云、党组副书记董立潮来到秦州区法院,仔细察看了灾情;下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万珍进行实地察看。
14日
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永厚,在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高同银陪同下,现场察看并了解区法院受灾情况。
15日
区法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先后分4次为地震灾区捐款4.047万元,其中交纳“特殊党费”1.17万元。
16日
上午,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韩岱成、市委常委、秦州区委书记张健、市中院院长袁治云等领导的陪同下,察看秦州区法院地震灾情,看望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6日
上午,区人民法院紧急召开由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2008年5月15日晚上全区抗震防灾紧急会议精神,再次部署动员抗震防灾工作。一是全院上下必须坚守岗位,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二是积极开展灾情统计、震后维修和汇报等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三是成立应急分队,随时听从组织调遣;四是理性对待突发事件,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五是院庭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会后,及时成立了由院领导担任分队长的3个应急分队和2个后备分队,将队员名单、手机号码印发到各个庭(室),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16日
根据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永厚关于由区法院上报市中院、再由市中院上报省高院协调省上有关部门专门人员对审判法庭大楼进行技术鉴定的指示精神,区法院写出紧急专题报告报请市中院转报省高院,请求尽快联系有关专门技术人员、采用专门技术设备,对区法院审判法庭大楼目前的受灾程度进一步作出权威技术鉴定,以保障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9日
下午,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天水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来我院对审判大楼受损程度进行勘查,通过目测,初步评估鉴定意见为:1.主体结构是安全的,可以正常使用;2.墙体裂缝待地震过后进行处理。
21日
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一行,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韩岱成、市委常委、秦州区委书记张健、市中院院长袁治云、秦州区委副书记、区长周伟、区委常委、副区长赵耀雄、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王万珍以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董立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同银、副院长王勇谋、张存禄等陪同下,亲临秦州区法院,实地察看审判法庭大楼遭受地震灾害情况,并慰问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最高院张军副院长在仔细察看灾情后指出:第一,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对秦州区法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慰问,并感谢地方各级组织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第二,组织全体法官坚守工作岗位,一如既往地做好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司法保障作用;第三,抓紧联系具有资质的专门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对审判法庭大楼进行科学探测,绝对不能留下一点隐患。省高院梁明远院长要求,按照最高院张军副院长的讲话精神,抓紧做好各项工作。
22日
下午4:00,即在下午3:00全区抗震救灾工作会议刚一结束,区人民法院立即召开“5.12”地震以来第3次由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正、副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接着又分块召开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会议,层层传达全区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并提出高标准、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精神。
赵世和院长强调指出,在当前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为了做到认识明确、方向正确、行动自觉,经受住抗震救灾关键时期的各种考验,要求全院上下积极响应“2项号召”,严格遵守“4项纪律”,深入开展“4讲4比”,做到防震救灾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此来贯彻落实全区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精神。
27日
冯爱华、徐强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6月
25日
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工委主任及其他成员共15人,旁听刑事审判庭关于被告人李动文抢劫一案的庭审。下午,区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27日
法院党总支、民商刑事党支部和徐云、刘文振被秦州区直属机关工委分别授予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30日
区法院举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演讲比赛。16个庭室推荐的16名参赛人员登台演讲,17名评委评分。马雅洁以《诚信敬业就是和谐之美的结晶》为题的演讲被评为第一名;王倩以《党旗飘扬,天平闪亮》、冯健霞以《怀着法治的理想前行》为题的演讲被评为第二名;雷亚红以《践行党的十七大精神,打造和谐美好明天》、杨海波以《让我们托起司法工作明天的太阳》为题的演讲被评为第三名。
7月
8日
区法院先后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和全院大会,传达全区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及时部署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工作。
14日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认真传达和学习区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精神,深入进行思想动员,部署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工作。
18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简报》第15期,以《创新活动方式,深化教育活动》为题,报道了秦州区法院举行演讲比赛活动的情况。
8月
4日
区法院召开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交流学习心得大会,15个庭(室)的负责人和1个庭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14日
新建平南人民法庭正式启用。
20日
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秦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其主办的《政法与综治》简报第20期,刊发了院长赵世和《关于破解“涉诉信访难”之实践、思考与对策》一文。
24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区法院无偿调拨赈灾物资电脑4台、打印机4台、复印件1台、档案装订机1台、传真机1台。
28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配发柳州五菱LIW6376C3小面包汽车3辆,分发给平南、天水郡、汪川人民法庭使用。
9月
13日
从即日起,区法院通过由施工单位垫一点、本院挤一点、另外欠一点的办法,启动了对因地震受损审判法庭大楼的维修工作。
19日
区法院副院长邢自元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何彦斌、郭志杰抢劫一案,院领导和部分庭长等参加观摩。
22日
区法院对天水市建设局与赵某某房屋拆迁纠纷执行案件举行听证会,副院长王建军参加执行合议庭并主持了执行听证会。
10月
6日
区法院组织开展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研讨会。副院长余翔以《试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三型”法院》、刑庭方琼以《立足“三个至上”,做到“三个坚持”》、办公室许海燕以《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执行庭刘玉林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实际行动践行“三个至上”》、天水郡法庭王存芳以《用“三个至上”指导审判实践》、研究室彭爱铭以《强化创新发展意识,更新执行工作理念》为题作了大会交流。
6日
立案庭副庭长马雅洁参加2008年8月26日全市法院系统举行的“大学习、大讨论”演讲比赛并以第一名的成绩胜出后,被市中院推荐于2008年9月23日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举行的演讲比赛并获得优秀奖。院党组决定对其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300元。
10日
区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原为公安民警的被告人闫永福有期徒刑三年。
27日
副院长余翔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原告天水长城金属材料厂与被告天水长城控制电器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当庭调解结案。
11月
4日
下午,院长赵世和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贾碧杰盗窃一案。当庭判处被告人贾碧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院领导和部分庭庭长参加了观摩。
14日
院长赵世和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与郭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当庭作出判决,原、被告表示服判、不上诉。
17日
上午,邀请兰州政安防火知识宣传中心的张教官在区法院作消防知识讲座。
17日
区法院就进一步开展严明庭审纪律、规范庭审秩序整顿活动作出动员部署。针对诉讼参加人不按时到庭、旁听人员随意进出法庭、不遵守法庭纪律的问题,研究制作了“特别提示”牌,悬挂于审判法庭二楼大厅醒目位置,以示特别提示。
特 别 提 示
为严肃审判纪律,规范庭审秩序,维护法律尊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诉讼参与人、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的有关事项作如下特别提示:
一、所有参加案件开庭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均应于开庭前5分钟进入审判法庭,做好庭前准备,以保障按时开庭。否则,将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原告如果不按时出庭,将被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如果不按时出庭,将被按缺席判决。
(二)代理人、辩护人如果不按时出庭,则不得参加庭审。
二、旁听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经值班法官、法警核验后,于开庭之前进入审判法庭。
庭审开始后(注:刑事案件在上午9:00、下午3:00开庭;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在上午8:40、下午2:40开庭),谢绝旁听人员进入审判法庭。
三、审判区禁止吸烟、接打电话、高声喧哗。
四、对干扰审判秩序不听劝阻者,视其情节,依法予以训诫、罚款、拘留。
20日
区委“天秦区委干[2008]34号”文件通知,王申堂、文迎双同志退休,分别从2008年9月和2008年11月起执行。
12月
4日
区法院用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经政府采购配发电脑28台、打印机10台、网络服务器1台、瑞星杀毒软件1台、“亚伟”速录机10台、数码摄像机2台、数码照相机2台。
13日
秦州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秦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代表秦州区法院党组关于全国、全省、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精神和秦州区法院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并对全区清理积案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上,经秦州区委常委会决定,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万珍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蓉华、区政协副主席徐生明、区法院院长赵世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兑生任副组长,25个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区法院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法院副院长王建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秦州区委常委会强调,要大力加强和支持全区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充分发挥区法院执行主力军作用,加强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精神,注重清理积案和维护社会稳定关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动清理积案工作深入开展。随着积案清理工作的进行,将逐步解决经费保障等问题。
25日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2008)第32次会议决定,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周月珍有期徒刑五年。
29日
区法院以天秦法[2008]83号文件,决定对在2008年度各项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先进集体
1.一等奖,七里墩人民法庭,庭内人均奖励100元;
2.二等奖,刑庭、研究室,庭内人均奖励80元;
3.三等奖,立案庭、藉口人民法庭,庭内人均奖励50元。
二、司法能力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司法能力竞赛先进集体
七里墩人民法庭、藉口人民法庭,分别奖励500元;
(二)司法能力竞赛先进个人
1.业务全能:赵生健、吴全弟、夏海平、庞鸿雁、方琼,人均奖励300元;
2.办案能手:张立强、田玉琴、刘志君、王存芳,人均奖励200元;
3.调解能手:赵生健、白菊萍、方琼,人均奖励200元;
4.记录能手:牛彤华、周海睿、杨莉、马冰、韩瑞峰、庞彦斌,人均奖励200元;
5.优秀法律文书制作奖:赵晓荣、徐?、甄瑾,人均奖励200元;
6.驾驭庭审能力奖:王永利、魏素梅、雷亚红,人均奖励200元;
7.庭前准备奖:于智华,奖励200元;
8.优秀庭长:王快乐、陈卫亚、赵晓荣,人均奖励300元。
三、其他序列先进个人
1.司法警察序列:张治琦、刘新民,人均奖励200元;
2.综合行政序列:刘秀清、王新存、许海燕、许龙泉、?涛、常峰,人均奖励200元;
3.人民陪审员序列:张友慈、董保君,人均奖励200元;
4.临时人员序列:符斌、柳晋,人均奖励100元。
29日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全面部署2009年工作。
大会通报了2008年度各庭(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回顾总结2008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的工作。2008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174件,审(执)结2097件,结案率为96.6%。2009年,区人民法院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贯彻‘1个精神’、搞好‘2项活动’、强化‘3项纪律’、落实‘4个统一’、实施‘6项工程’、实现‘6个突破’”为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程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