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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法院认真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作者:王红霞  发布时间:2011-02-16 17:51:32 打印 字号: | |

2011215,秦州区法院召开审委会扩大会议,组织院、庭(室)两级领导和负责人专题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条例》实施后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的新变化,研究部署司法审查工作,积极探讨司法应对举措,为正确理解、掌握《条例》,提高办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做好充分准备。

会上,首先组织对《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接着各分管院长和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结合各自的工作,就《条例》的实施对立案、审查、审理、执行工作带来的新变化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

最后,院长赵世和强调指出,《条例》的公布实施,给法院的行政审判和非诉审查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带来新的压力,但也为法院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作用提供了重要契机。为此,全院上下务必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努力提高审判水平。各相关业务庭(室)要及早准备,做好相关案件进入诉讼环节的应对工作,制订工作预案,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平稳征收、补偿,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加深理解领会。要求全体法官务必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条例》公布实施的积极意义。尤其督促与此类案件相关的业务庭(室)法官,更应认真研读,掌握基本内容,理解内涵,把握实质,做到学习《条例》先人一步,领会精神胜人一筹。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体现服务大局。通过对《条例》的学习,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突出非诉执行要点;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执行;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办事效率和服务大局能力,将立法原则和精神迅速贯彻到审判工作中去,努力维护和保障好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争取政府支持。及时主动向区委、政府和人大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人大的理解和支持,紧密依靠其政治优势,最大限度的排除行政干扰,保证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发动全体力量,共同搞好工作。全院上下要形成合力,尤其是各相关业务庭(室)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支持,共同处理好此类复杂、疑难案件,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