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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2010年大事记
作者:王红霞  发布时间:2011-01-17 10:28:02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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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赵世和在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大部分,从层层抓学习、认识再深化、思想再统一,案案抓公正、质量再强化、效率再提高,环环抓改革、机制再创新、行为再规范,处处抓形象、能力再提升、公正再彰显,事事抓为民、措施再落实、效果再凸显5个方面,对2009年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提出以“抓方向、重大局、实现司法零问题(坚定政治方向、突出司法主题、强化为民意识),抓审判、重公正、实现质效零下降(高度重视刑事审判、着力化解民事纠纷、稳妥推进行政审判),抓执行、重攻坚、实现案件零积压(多措并举促执行、教育疏导促执行、、因案施治促执行、多方联动促执行),抓服务、重便民、实现矛盾零激化(践行为民宗旨、完善便民措施、加强诉讼调解、搞好非诉确认),抓信访、重预防,实现越级零上访(完善信访机制、体现群策群力、务必齐抓共管),抓竞赛、重能力、实现队伍零落伍(深化司法能力竞赛、推进审判业务比赛、再创司法绩效新高),抓廉政、重教育、实现人员零违纪(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法院班子建设、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为工作思路,全面部署了2010年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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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和院务会,传达区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了研究部署。同日,又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区委书记张明泰的报告和区长周伟的讲话,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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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先后召开全院大会,通报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安排部署了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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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节前慰问会。

   

2

 

2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天中法[201015号”文件,区法院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庭。

 

2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天中法[201016号”文件,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李凤鸣被记三等功一次。

 

3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天中法[20108号”文件,区法院刑庭助理审判员方琼被评为优秀调解能手。

 

4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天中法[201017号”文件,区法院荣获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一等奖。

 

4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天中法[201018号”文件,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方琼制作的(2009)秦刑初字第140号刑事判决书、行政审判庭法官石亚敏制作的(2009)秦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被评为二等奖。

 

24

    甘肃省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成立100周年暨表彰大会在兰州举行。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魏素梅被省妇联授予“甘肃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作为天水市唯一受此殊荣的先进个人参加会议,接受表彰。

 

24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的通报》(甘高法政〔201019号),区法院政治科科长王新存被评为2009年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

 

25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甘高法发〔20105号)。区法院可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

 

2

    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天秦区委发[20108号”文件,区法院荣获2009年度全区综合考核三等奖。

 

3

    天水市秦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天秦区纪发[20106号”文件,区法院皂郊法庭被命名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8

    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下发“妇字〔20109号”文件,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魏素梅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8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安排部署《侵权责任法》的培训学习。

 

10

    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王永平一行6人,在市中院副院长王勇谋、张继民的陪同下,对区法院2009年所结的案件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查,并对本院案件质量给予高度评价。

 

11

    下午,省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陆书贵一行在市中院副院长高同银、法警支队队长党纳焕的陪同下,检查区法院庭审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区法院法警队伍现状进行了调研。

 

15

    省高院研究室主任杨魏一行在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吴宝禄的陪同下,到区法院调研“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5

    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考录用的书记员何子琪、石亚莉、温旭、安少锋、王宝祥5名同志正式到区法院报到工作。

 

18

    天水市秦州区妇女联合会下发“天秦妇发[20107号”文件,作出关于表彰2009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的决定,区法院崔小梅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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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带领3名副院长、14个内设机构和6个人民法庭主要负责人一行30人,先后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常州市金坛市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期10天的学习考察。

   

4

 

1

    天水市秦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关于表彰部门志编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区法院王新存被评为先进个人。

 

12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对2010年度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15

    区法院召开审委会扩大会议,传达秦州区委召开的关于尽快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的会议精神,并部署法院涉及此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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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经与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州城区大队协商,在城区大队设立城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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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在参加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庆五一、学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二名。

 

5

 

4

    秦州区委下发“天秦区委[201016号”文件,任命王快乐为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新存同志为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彭爱铭同志为区法院政治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李凤鸣为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薛伟为区法院信访室主任;许海燕为区法院副科级纪检员。

 

4

    秦州区委下发“天秦区委干[201012号”文件,同意提名省高院政治部程殿军同志挂职期间任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挂职时间为一年。

 

6

    区法院经与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州机动大队协商,决定在机动大队设立驻机动大队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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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副院长马平一行3人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董立潮、副院长张继民、纪检组长侯正兴、政治部主任李?的陪同下,调研区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天水市委常委、秦州区委书记张明泰、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王万珍参加了调研。

 

17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廉政监察员张新民率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检查组一行5人在省高院信访室主任姚军、立案一庭副庭长冯建雄、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治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同银、副院长王勇谋、张存禄的陪同下,检查指导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

 

24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安排部署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

 

6

 

3

    区法院与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左家场大队联合成立的天水市首个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揭牌。

 

12

    省高院下发“甘高法[2010130号”文件,作出挂职干部分配岗位及任职的通知,区法院科员王倩任省高院办公室科员,挂职期限为一年。

 

13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决定,并下发“天秦人大[201013号”文件,任命:程殿军为区法院副院长;徐?、罗治全、张进生、赵晓荣、季靖生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马雅洁为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赵青霞为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永利为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石亚敏为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许龙泉为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马宏伟为区法院七里墩人民法庭副庭长;吴全弟为区法院天水郡人民法庭副庭长;赵生健为区法院藉口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夏海平为区法院平南人民法庭庭长;姜元庆为区法院汪川人民法庭庭长;彭爱铭、刘志君、方琼、甄瑾、雷亚红为区法院审判员。

 

13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邵作君、张友慈、张斌、于小群、万想哥、张泽喜、张晓莉、王军、坚德慧、吴小江、裴至峰、黄双成、刘建国、刘旺、刘学亮、高喜元、周晓聪、高?霄、谢亚文、胡三敦、张成贵等21人为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

 

21

区法院成功举办了以“发挥表率作用、助推三项工作、创先争优奉献”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市中院院长袁治云、政治部主任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鹏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万珍,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舒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蓉华应邀出席并担任评委。刑庭陈刚荣获一等奖;民一庭冯爱华、研究室王红霞荣获二等奖;审监庭崔文芳、民二庭雷亚红荣获三等奖。立案庭获得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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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机关工委下发“天秦区工委[201011号”文件,同意区法院党总支部由王建军、王新存、王快乐、季靖生、彭爱铭5同志组成,王建军任党总支书记,王新存任党总支副书记,彭爱铭任党总支宣传委员兼政治研究支部书记。

 

28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网(http://qzqfy.chinacourt.org/)正式开通。

   

28

    区直机关工委下发“天秦区工委[201012号”文件,作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区法院党总支政治研究支部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刘文振、夏海平、王红霞三同志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8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在全院周一学习例会上做了题为《谈如何及时调整心态》的发言,对心态的概念、提出问题的原因、心态不健康的主要表现、主要危害以及如何及时调整好心态进行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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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妇联副主席何忠兰一行3人在秦州区妇联有关同志陪同下,代表市妇联党组在建党节前夕走访、慰问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刑庭副庭长魏素梅,并发放了慰问金。

 

7

 

1   

    1日—3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参加在嘉峪关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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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召开由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同日,又召开全院大会,对会议精神进行大会传达,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在会上就会议概况、主要精神、领导讲话以及当前全省法院的总体部署作了传达,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

 

13

    区法院以学习、运用法院工作规范用语为契机,深入开展“学规范用语,树文明形象”活动。

 

15

    市中院副院长高同银、法警支队队长党纳焕一行对区法院安保工作进行督察,实地察看部分人民法庭、审判法庭监控室、枪械库、羁押室、审判法庭和安检设施以及法警、法官、保安值班情况,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16

    上午,区法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完善防范突发事件预案。

 

19

    区法院组织法官在天水市第四中学开展了暑假前法治安全教育活动,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秦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魏素梅进行了授课。

 

27

    上午,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会议,对2005年选任的17名人民陪审员中表现良好、能够胜任工作、自愿留任的邵作君等7人、2009年区委统战部推荐的特邀陪审员5人以及经妇联、团委、有关学校等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后选任的9人,共21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一次以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纪律及庭审观摩讲评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

 

8

 

4

    省高院下发“甘高法[2010166号”文件,批准区法院汪川人民法庭更名为小天水人民法庭。

 

16

    上午,区法院举行“学规范语、用规范语”全员考试,对全体人员学习、掌握《法院工作规范用语和忌语》情况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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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全省法院广泛推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考察、审定,区法院天水郡法庭助理审判员王存芳被推选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31

    市中院副院长王勇谋带领市中院庭审观摩及案件评查小组一行8人,在区法院进行庭审观摩考核,同时对区法院2010年所结案件进行了抽样评查。

 

9

 

1

    从即日起,区法院全体法官统一着法官袍在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6

    区法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广大法官分别向上级党组织、社会各界作出“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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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秦州区委下发“天秦区委干[201020号”文件,同意区法院郭亚奇、张强、张延和、马莉、蒲荣、李春明、赵双莲、刘国栋、刘秀军、于保全、夏晓麟等十一名同志提前退休。

 

10

 

8

    区法院在本院互联网站上正式对外公开全体法官的照片、职务等信息,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举措。

 

14

    区法院在天水郡人民法庭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天水师范学院50余名师生代表及数十名群众参加了该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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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区法院2007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虎林及全体副主任在听取了区法院赵世和院长所作的《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后,对区法院2007年以来的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今后更好地开展执行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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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甘高法[2010]233号),区法院执行局秦小宁被评为先进个人。

 

25

    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

 

11

 

3

    上午,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区法院贯彻落实《禁毒法》情况进行调研。

 

15

    丁建文同志挂职期限届满,回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班。

 

12

 

1

   省高院下发甘高法[2010289号文件,对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结果进行通知。区法院院长赵世和撰写的《关于当前涉婚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彩礼返还问题的思考》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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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考核小组一行10人在副院长王勇谋带领下对区法院2010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对本院在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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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以天秦法[201084号文件,决定对在2010年度各项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先进集体

1.一等奖,天水郡人民法庭,庭内人均奖励100元;

2.二等奖,藉口人民法庭、执行庭,庭内人均奖励80元;

3.三等奖,立案庭、七里墩人民法庭,庭内人均奖励50元。

二、司法能力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司法能力竞赛先进集体

藉口人民法庭、天水郡人民法庭,分别奖励500元。

(二)司法能力竞赛先进个人

1.业务全能:刘文振、王永利、夏海平、魏素梅、白菊萍,人均奖励300元;

2.办案能手:张立强、庞鸿雁、陈明霞、王存芳,人均奖励200元;

3.调解能手:赵生健、甄瑾、韩瑞峰,人均奖励200元;

4.记录能手:牛彤华、陆丽莉、何子其、安少峰、高峰、庞彦斌、胡莉红、王保祥,人均奖励200元;

5.优秀法律文书制作奖:赵青霞、魏素梅、李中秋、陈健生,人均奖励200元;

6.驾驭庭审能力奖:张进生、王永利、赵青霞、甄瑾,人均奖励200元;

7.督促履行奖:马宏伟、刘志君、方琼,人均奖励200元;

8.立案及庭前准备奖:赵晨曦、于智华、张文煜,人均奖励200元;

9.优秀庭长:赵晓荣、刘文振、季靖生、陈卫亚、马雅洁,人均奖励300元。

三、其他序列先进个人

1.司法警察序列:李凤鸣、刘新民,人均奖励200元;

2.综合行政序列:王新存、彭爱铭、王红霞、崔文芳、崔小梅、雷辅婷、?涛,人均奖励200元;

3.人民陪审员序列:刘炀、王学军,人均奖励200元;

    4.临时人员序列:于宏,奖励100元。

 

27

    区法院召开年终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全面总结2010年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工作。

    大会通报了2010年度各庭(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回顾总结2010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2011年的工作。2010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311件,审(执)结4224件,结案率为98%2011年,区人民法院将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信三个至上不跑偏、坚守公正底线不妥协、坚决搞好执行不懈怠、坚定工作原则不动摇、坚固创优载体不停步、坚持队伍建设不放松,公正、高效、文明、能动、廉洁司法,最大程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