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调研、宣传工作连年取得优异成绩,先后有2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组织的研讨会中获得三等奖,连续数年有多篇论文、调研报告在省、市法院系统获奖,调研、宣传工作在上级法院考核中也连年名列前茅。2010年,秦州法院进一步强化调研、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典型案件、重要工作措施、先进模范和法院文化的宣传,有3篇论文、1篇调研报告在省高院评选中获奖,1篇理论文章作为优秀文章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理论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全年共向各新闻媒体及刊物报送各类调研文章、宣传信息、文学作品等稿件223篇,采用196篇,在各新闻媒体、报刊上发表的稿件质量不断提高,数量再创新高。 一、立足现状,提高认识 秦州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秦州法院年受理案件少,新类型、重大案件少,因此,可供挖掘的调研、宣传素材与上级法院或发达地区基层法院相比非常少。但院党组历来重视调研、宣传工作,一直将调研作为掌握审判动态、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作为引导社会舆论,配合法院开展好各项工作的重要途径。法院党组经常根据形势变化,积极调整调研、宣传工作思路,尤其是每年年初,根据上级法院安排,结合本院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门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宣传重点、宣传任务完成数量以及重点调研课题题目、课题负责人、研讨时间等,并对各部门印发文件部署安排,确保调研、宣传工作立足法院工作实际,服务审判科学发展。 二、加强督促,严格考核 目前,已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院长主要抓,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全员参与调研、宣传的工作机制,不但年初有安排,平时有督促,年底有考核。秦州法院调研、宣传工作由政治科负责,由1名副科长分管此项工作,并设专职宣传员1名。每季度政治科负责按照年初安排对各部门调研、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庭室及个人进行表扬,对完成差的点名批评。在年底考核中,认真贯彻“5个善于”(善于钻研审判理论、善于总结审判经验、善于研究审判规律、善于创新审判方式、善于运用先进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实践)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年初安排进行考核,按成绩分别进行加分奖励或扣分。这样,通过平时督促与年底严格考核,使全体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变压力为动力,全院形成了争做调研、宣传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拓展平台,扩大宣传 法院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窗口”,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为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与新闻传播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秦州法院于2010年6月28日开通了“秦州法院网”,将法院对外宣传载体由单一的《秦州法院简讯》拓展到可面向全国的互联网站。2010年10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在天水市法院系统率先开展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并在“秦州法院网”上设立了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专栏,公开了全体法官的照片、职务、立案咨询电话、信访接待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设立了民意沟通信箱,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宣传工作传播力、影响力,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要求。由于“秦州法院网”以案说法栏目所选登的案例报道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引起相关媒体关注,《甘肃法制报》、《兰州晨报》、《西部商报》、《天水日报》、《天水晚报》部分记者主动联系要求转载或进一步做深度报道,使秦州法院宣传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增强了法院宣传工作的主动性。 四、注重实效,突出转化 法院调研工作必须扎扎实实,注重实效,着力转化,这是其生命力所在。为此,秦州法院结合基层法院实际,坚持以实用性和实践性领先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调研工作。近年来,主要从“三个层面”搞好调研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一是围绕重点搞调研。强调把调研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审判工作的重点结合起来,推动调研工作为大局服务。二是抓住难点搞调研。要求抓住审判工作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进行深入调查,多层次思维,作深刻剖析,透过现象,洞察本质,以达到指导服务工作的目的。三是关注热点搞调研。牢固树立宣传调研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及时对审判中各个环节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力争出“精品”,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为转化调研成果,对年初安排的每一个重点调研课题都要进行大会研讨,一则检验完成质量,二则进行讨论完善,以便成果转化。2008年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亲民、爱民、为民的要求,对现行内部制度通过调研认真进行了清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将调研成果进一步转化为指导法院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如:针对民事审判实践中婚约财产及离婚纠纷案件彩礼返还标准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院长赵世和亲自部署、指导,通过民事审判各庭与人民法庭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考虑本辖区民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有关法律立法本意的基础上,联系审判实践,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出台了《关于审理婚约财产及离婚纠纷案件中有关彩礼返还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法律法规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不具体等多种原因而导致前后案情相近、罪名相同但量刑结果上存在较大差距、“同罪不同罚”的现象,通过调研后出台了《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中若干常见罪名量刑规则(试行)》。另外,通过清理积案,进一步调研、分析了积案存在的原因,对《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五、物质奖励,激发热情 秦州法院在年终考核中,不但将调研、宣传工作完成任务情况和效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晋职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设立调研、宣传工作单项奖,对调研、宣传工作作出优异成绩的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每年在办公经费中拨付5000元左右,对本院干警文章获奖或发表者,根据获奖或采用媒体级别的不同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干警通过调研探索工作方法,利用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弘扬法院文化,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