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存折的记录信息都存储在背面的磁条上,当保管不善时经常会遇到消磁的烦人问题。而如果你从银行取钱后不久,有自称银行员工的人追上你,并称刚使用的银行卡经系统检测出现消磁现象时,可一定得当心上当受骗。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他人银行卡消磁需重新办理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原在市区一家商场打工,一日电视中报道一起以银行卡消磁为名诈骗的案件,李某看到后决定以身试法。于是从2010年4月开始,在数个银行营业点相机作案,当看到女学生或打工妹模样的人从银行取款走出后,即尾随并对其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银行监控系统发现刚取钱的银行卡消磁,需重新补办银行卡,并要其将钱取出,然后在去往所谓的办卡处时骗到受害人现金或电话后借机逃离。李某以此方式在2010年4月至7月间成功诈骗9起,骗得张某等12人现金10700元、手机2部,共计价值11471.53元。破案后,李某退赔了部分赃款。
秦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取得他人信任,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能够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较重的同种罪行,退赔了大部分赃款,故应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